安监局工作报告
12、充分发挥经济政策的导向作用。继续将企业安全评估的结果与工伤保险、风险抵押金、信用体系建设等经济政策挂钩。继续推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制度。 (三)强化安全生产技术保障,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 13、强制推行运用先进技术装备。一是在化工企业继续提升自动化控制水平。督促工艺技术自动控制水平低的企业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通过安装集散控制、紧急停车等装置,提高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新建的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提高装置安全可靠性。二是在其他领域强化技术保障。会同相关部门督促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完善现有的卫星定位装置系统并在全省联网;督促重型工程车辆、旅游包车、企业班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2年内全部完成。会同相关部门督促在危险化学品槽车安装万向充装管道系统,并确保系统正常使用。在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瓶安装电子条码识别系统。严格落实生产技术装备和设施检验检测制度,确保其性能安全可靠。引导位于城市中心和人口密集区域,安全距离不足的加油(气)站、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储罐及罐车中强制采用阻隔防爆技术。 14、突出对园区外化工企业“入园进区”的行政推动。鼓励产品关联度高的企业进行优化整合,鼓励有一定规模、有市场前景的化工生产企业尽快实施搬迁,鼓励有条件的化工园区建立专门安全监管机构。根据有关政策,突出对人员密集场所500米范围内、园区外化工企业进行整治,突出对液氯、液氨等容易引起重特大事故和造成重大影响事件的生产和储存装置进行整治,逐步淘汰和关闭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化工企业。 15、督促企业加强生产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的技术决策和指导权。企业在制订年度财务预算时,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加大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的升级换代。 (四)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着力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6、支持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抓好道路交通、海洋渔业(含滩涂养殖)、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专项整治。道路交通方面,重点加强对工程车辆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三超”、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海洋渔业方面,巩固和完善“三化五覆盖”成果,继续清理渔船挂靠非法行为。建筑施工方面,重点加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整治,督促有关企业严格执行地面挖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密集场所方面,重点加强对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场所、娱乐场所的安全监管,督促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特种设备方面,重点抓好起重机械、气瓶、熔融金属等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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