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此,感谢业主与本届业委会的沟通,使本届业委会有机会为大家奔走,多方协调,寻求办法,为小区推动了一些事情的解决。如:周界报警系统、摄像头的高清度、道闸问题、围墙开裂修复、栏杆修复、南北大门维修养护、窨井盖与路面损坏、安装道路警示标志与反光镜与减速带;添置打捞水面漂浮物用船;解决绿化垃圾堆场;叠加小路改造、添置遮阳伞等。对不能解决的事情也作了再三努力。如:监控盲区;摄像头缺失;安防系统;车辆乱停放;车位缺失;大会所游泳池、亲水平台与桌椅修建、车辆停放小区公共道路的收费等,相信为以后解决可能是个铺垫。还有一些问题限于目前的客观原因,只能留待以后条件成熟后解决,如业主大会的规则议事机制业主公约与物业合同完善等。
本届业委会被半数以上业主推荐,从而有机会为全体业主义务管理小区一个任期。承担的职责与压力很大,困难重重。本届业委会能坚持下来的成员竭尽所能,克服困难,不计得失,放弃自己时间为大家服务。事实上小区确实需要有人替大家承担起与物业的协调和督促物业管理等一系列工作。而这些工作又必须通过在实践中不断摸索,逐步熟悉后才得以累积成经验。本来的愿望很想为全体业主服务好,但由于受一定的条件局限与工作能力的局限,本届业委会未能达到当初被业主推荐时的期望程度,谨此深表歉意!
再次感谢大多数业主的支持。
本届业委会至换届选举完成之前仍会义不容辞替大家继续尽职。期望全体业主共同配合,因为漓江山水小区是大家共同的家!
漓江山水花园第二届业委会
XX-11-31
报:房办、居委、物业
附件:本届业委会主任体会:
现作为一个业主,来反观在业委会工作两年余的经历。上任前我刚入住小区,对小区与邻居没有实际接触与了解。上任伊始就面临困难,无论在业主、业主代表、业委会中,都有蓄积了 “激愤”情绪的人要“拍案而起”!经了解,现在社会上大多任职业委会的,都犹如坐在火山口上,确实是个“吃力不讨好的生活”。但我的驱动力是,很想了解作为一个普通业主,究竟会涉及到哪些利益层面的问题需要维护?
感谢半数以上并不认得我的业主推荐,使我有机会替业主“潜伏”了一次。从不了解到了解,明白了之所以存在“激愤”的内外因诸多合理与不合理又不可避免的因素。其实“主任”做得成不成功并不重要,受内外诸多因素制约。重要的是让我有机会真正深入调查研究了一次,获益匪浅。现通过对一些相关政策的了解,结合小区实际状况作个分析。从业主的立场与角度出发,供愿意了解的业主互通信息、增进认识;供关心小区和谐发展的业主有所思考、供业主在分析判断作出选择时有所帮助。从而不失自己任期内做的真正有点意义的事。(以下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一, 作为商品住宅小区漓江山水花园自主化管理应该构建的基础
1,业主大会
自从国家改革开放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后,房屋住宅商品化。原来计划经济体制时代房管所管理房屋住宅的模式,发生了重大变革。政府下放商品住宅管理的经营权。享有房屋财产权的业主,按楼盘的规模(区域),共同缔结参与经济活动的实体——业主大会。而每户缴纳的物业费与维修基金就是业主大会的经济基础。依据这个经济基础,小区参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商业性操作,按质价相等的原则,聘用物业公司(俗称“管家”)为小区进行日常管理,实现住宅商品化后的民间自主化管理。而房管部门则作为规则上与技术上操作的指导部门。
漓江山水小区作为商品住宅,其实是一个具有相当鲜明经济特征的实体,但与国企与私企的性质是有区别的。这个经济实体不分行政级别大小与资本份额大小享有话语权,对涉及小区经济利益的事务,每个业主享有共同与相等的话语权!而业委会就是为这个经济实体参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市场活动而设立的机构,它的性质是受全体业主委托,代为操作各项事务或代为行使发言权的执行机构,属日常处理事务与发言人的性质。因为业委会本身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它的权力就一定要在以业主为主体的“业主大会”这个实体授权范围之内。因为是以每户的经济利益为基础的经济实体,所以强调“公平性”、“公开性”、“公正性”、“透明性”是重要特征。
2,业主代表
业主大会是业委会的基础。是小区决定重大事项的主体。当一定区域内的小区业主不可能全部参与共同讨论决定小区事务时,应该有一个阶梯式的议事程序,即在限定的相邻户数内,先推举产生业主代表,推举业主代表的正确方式,影响到整个小区经济实体操作的规范性、公平性、实效性。业主代表应该产生于周边相邻的以门号为单位的10户左右内的业主之中,必须有相邻业主的推选委托依据,才能行使业主代表的职责,履行听取意见与采集信息、表达小组意愿的义务,从而代表自己小组参与小区议事程序。业主代表制度的规范与实效,是确定业委会各项事务操作正确性与合理性的基础,只有业主代表制度健全了,才能保障业委会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