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农民依然是弱势的。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单个农民根本没有抵御风险、适应市场、获得生存的能力;面对社会种种不公,农民没有明确的法律意识、公民权利意识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村落共同体的生活方式被市场经济冲击破碎之后,当农民离乡离土进入城市而又难以被城市所接受之时,农民应该采取怎么样的方式不同于以往而能更幸福地生活在这块土地上,应该成为一个极其紧迫而又重大的课题,摆在人们的面前。
借鉴以往,我们不揣鄙陋而以为:农民的组织和合作将是不二的选择。将分散的小农组织起来,可以有效地抗击市场经济所可能产生的风险,可以通过集体方式更有力地表达正当的利益诉求,可以产生彼此之间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为今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劲的动力。而如何去组织以及以什么方式去组织,其实是因地因时而异。但我们要首先深刻认识到:尽管今天农民自身乃至所处的环境发生了巨大改变,但家庭联产承包之后的农民在一定程度上又回归到传统小农自给自足的状态中去。农民是没法代表自身、维护自身的,这就需要从农民长期根本的利益出发,通过党政现有的强大力量积极帮助农民走上自我代表、自我维护、自我管理——一句话,也就是村民自治——道路上去。作为学术界思想界,当效仿并鉴戒梁漱溟先生早年的乡村建设运动,关注中国最广大的农村,关切中国最众多的农民,并通过身体力行投身于新农村的建设当中去。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条艰难而漫长的改革之路。
我们的民族正进行着“千年未有之变”,如果我们对它缺乏必要理解和精神准备,那么由此可能带来的混乱、动荡随时都可能出现。这要求我们大学生必须关注我们民族的进程,树立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关心社会、关切民生,通过社会实践等各种途径去参与到建构一个人人得其所的富足而正义的社会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