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职责统一
每年认真修订完善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并进行责任分解。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格局,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并将党风廉政责任制作为年终对全院干警的考核评优标准,同评比、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使之更加有利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查落实。
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制定出台《规划实施办法》和责任分工意见、并按年度将责任细化。一一落实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和要求。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如实开展我院区级中层党员领导干部和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党员干部填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晋级晋职中,院党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充分听取和尊重民意,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起到了良好的激励作用,有效地调动了干警工作的积极性。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把廉政作为“高压线”,决不能违禁越线,警钟常鸣。教育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克服“重业务轻廉政”错误认识,坚持业务与廉政两手抓,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努力形成业务发展与廉政建设相互促进良性互动。
c.注重构建制度体系,规范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a.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教育监督制度体系
一是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建立健全制度。修订完善了《党组会工作规则》、《检委会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等。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对重大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坚持集体研究决策。检察长办公会实行每周例会制,通报、研究、决定行政事务性、综合性工作。所有业务部门执法重点环节如立案、侦查终结、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变更强制措施等纳入检委会议事范围。保证了各项检察工作公开公正顺利进行。
二是适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按照市检察院和区委的安排,每个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都能按照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不同的主题要求,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自身在党性修养、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积极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营造了团结、和谐、向上的氛围。
b.建立办案内部监督的制度体系
一是为了加强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有效保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领导干部和干警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自觉性,制定了《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三表一卡”实施办法》。制作了“三表”登记册和《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公正执法廉政回访卡》,与“办案廉政监督表”配合使用。近年来,我院“三表一卡”制度执行情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