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不同经济财政模式的基层财政所运作模式不明晰。全区30个街道镇乡以社会、经济、财政应为三大模式,一是城市财政经济模式;二是城郊工业财政经济模式;三是农村产业财政经济模式,应尽快完善。
对大件和不易损耗的采购缺乏专家参与招标,鉴定质量环节。采购商品达不到理想使用年限较为突出,如电脑物件。
乡镇实行传票、报销运作方式,无疑增加了基层运作成本。
(三)基层镇乡公共服务型阳光财政程序化体现较差,目前在基层政府财政所还未见到比较成熟的完整方案
街道镇乡对享受中央、市、区的阳光财政 惠民补贴,项目、标准、兑现程序、结算终止日期在村、社区、居民小组,未见到公示榜。
街道镇乡对所在地区的公共事业建设、村民法律法规、科普教育投入预安排没有措施体现。
(四)基层财政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基层财政队伍流失严重。区成立时,全区基层财政所编制人数158人,平均每个乡镇达5人,在我区财政所机构人员确定为事业编制后两年多时间,队伍建设出现了如下问题:一是编制、人数大幅度减少。现在基层财政所编制人员只有120人,在岗人员122人,属财政所编制在岗人员只有103人,与建区时比较,编制人员减少38人,在编在职人员减少36人。二是工作变动频繁,两年多时间,30个街道镇乡中有17个财政所所长发生工作变动,有4个属于提拔,一个属正常调动,2个外出打工,10个由事业转为行政。三是财政所人员身份复杂。如黄溪、白石、五里3个镇乡财政所,人员按在编在岗统计为零,因在财政所上班人员的身份全部挂靠在其他站所。又如财政所长身份,现在就有四种:一是事业编制;二是工人编制;三是行政编制(转为行政编制挂靠在其它站所的主任科员);四是副处级助理调研员兼任。
基层财政所人员切身利益受到影响,等待观望思想严重。以来,由于基层财政所人员原来享受的“参公”身份、事业性质。没有及时纳入参公人员登记和调资工作暂缓等因素的影响,思想上想不通,颇有尴尬和失落感,心态不平衡,主观能动性差,情绪较为波动。
三、基层财政体制机制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一)基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一是解决财政分配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问题,也就是在城乡之间逐步实现公平分配财政支出。二是解决基层财政困难,保证基层运转,防止基层通过乱收费弥补财政不足。按这样的要求,街道镇乡新的财政管理体制框架体现财政与事权相匹配,以事权定财权,以责任定财权,对新增的职能要追加运转财力支持(例如文化站),对弱化的职能要减少支出(如乡镇广播站)。三是要体现财力支出向公共服务倾斜,公共服务体系项目支出要列入基层财政预算方案报告以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进行监督,切实增强乡镇履行职责和提高公共服务职能。
(二)要确立基层财政在公共服务上的主导地位。即基层财政所在公共服务供给中可以行使以下基本职能:一是拟定公共服务指标体系,提供政府决策;二是监管公共服务的生产与提供;三是投资,以保证基本公共产品和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四是直接生产和提供某些公共服务;五是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和规范地进入公共服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