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坚持整体联动的原则。新形势下集访主体的广泛性及信访矛盾的复杂性,需要各方重视、多方参与,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政治等数段和教育、协商、调节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因此我县要努力构建党政领导层层负责、亲自动手,部门和社会组织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格局,各级各部门共享信访资源,对信访问题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形成“大信访”的工作格局。面对大规模集体上访,各级各部门必须加强上下沟通,密切联系,相互配合,树立“一盘棋”观念,尤其在现场处置过程中,各司其职,做到“五抓”,即抓组织领导,搭建班子靠前指挥;抓群众疏导,及时介入稳控事态;抓信息研判,分析矛盾制定方案;抓政策宣传,教育在先分化矛盾;抓重点人头,固定证据依法处置。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集访反映的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不能等闲视之,敷衍哄骗,要组织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认真分析研究,分类处理。一是对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要根据不同情况和原因,依照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主动采取各种办法给予解决,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对群众不合理不合法的诉求,要坚持原则,不能在集访群众的压力下,乱表态,乱开政策口子,也不能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和方式方法激化矛盾,更不能把矛盾上缴。三是对个别以上访为名制造事端、煽动组织闹事的违法人员,要及时收取证据,坚决依法处置。四是对由决策失误或工作失当给群众利益造成损失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如果是干部违法违纪引发群众不满的,要承诺坚决查处。五是对有关规定不够完善的,要及时修改完善,对工作亟需而尚未出台的措施、办法,要抓紧研究制定,本级无权制定的,应向上级提出有关建议,主动争取上级的支持。
4、坚持善后跟踪的原则。集访事件不仅要依法果断处置,更重要的是还要抓住时机,趁热打铁,深入做好善后工作,一方面防止事件反弹,另一方面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一是相关责任单位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应当在承诺期限内尽快组织实施,使问题能尽快解决,以稳定人心。二是对责任单位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建议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信访办等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三是加强对集访群众的跟踪关注和帮扶。对一些仍持不同意见的上访群众,要继续做好思想疏导和稳控工作,要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活动状况,关注有无串联情况,同时针对其实际情况,酌情进行帮扶,防止重新发生集体上访。
(二)工作重心的超前化
治病要治本。减少和控制集体上访的发生,超前控源治本是至关重要的,将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预防上来,做到“预警在先,教育在先,调解在先”,有效防止问题的积累和矛盾的激化。
1、减少和消除外部诱因。外部诱因是集访的导火索,切断导火索是控制集访的有效措施。一是改进作风,强化依法行政。各级各部门要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公仆意识,深人群众,了解体察民情,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要畅通信访渠道,急人民所急,想人民所想,帮人民所需,及时为民排忧解难。要提高广大基层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决定某项政策时调查论证要细,既要考虑事业的发展,又要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尽量减少因政策失误,决策不当或处理不妥,引发集访。同时要改进干部的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坚决执行政策,对已形成的政策措施,要预测实施后的群众反映,对出现新问题和新矛盾要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堵塞漏洞。
2、未雨绸缪,做好防范工作。“微而治之易,着而后救之难”。实践证明,集访发现早,处理起来就不难,损失也少。只要措施得力,完全可以化解。各级党委、政府要做好超前防范工作,必须从早、从小抓起,从热点、难点抓起。从早抓起,着眼源头预防、苗头化解、将信访工作的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依靠基层,充分发挥各级信访信息网络组织的作用,使矛盾早发现,情况早掌握,做到提前介入,早做工作,化解民怨,避免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防患于未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从小抓起,要懂得“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我们必须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小问题,避免使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由易转难。从热点、难点抓起,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分析本辖区、本部门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对几经处理,仍未解决的棘手难题,要主动出击,迎难而上,有理有节地去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