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突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坚持“综合治理、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XX年以来,共收缴财政405万元,退还学生105万元,责任追究6人。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10所市属医院药品均通过省、市药品采购中心进行采购。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深入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及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严格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对税务、质检、药检等20个部门的涉企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处违规收费112.9万元。对涉农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收费等收费项目进行了专项清理,及时公布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加大从源头上治理公路、河道“三乱”的力度,开展了对乱着装的清理整顿,继续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问题。开展清理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双清”工作的监督检查,XX年以来为2035名农民工清欠工资达389.6万元,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认真开展以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XX年以来,在做好普遍评议的基础上,重点对环保局、卫生局、电信局、广播电视台、自来水公司等10余个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政风行风评议,在全市12个主管局所属50多个基层站所中广泛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并通过开展“抓行风、促发展”行风建设月活动,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热点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得到了有效的纠正。
(五)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行政监察工作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确保政令畅通,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发生。
积极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环境污染整治、统计工作、廉租房配租、经济适用房销售、征地补偿费管理和使用等情况开展了专项执法监察50余次。开展对杭千高速___段、永泰污水回用等8个市政重点建设项目进行效能监察。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国家公务员公开招录工作的监督,开展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对100余件信访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效能监察工作不断推进。进一步加强96666效能投诉中心和效能监察室建设,深化机关效能监察工作。建立和完善效能监察社会监督体系,坚持以督查促制度落实,促作风转变,促效能提高。充分发挥市特邀监督员的作用,采取经常性督查、专项督查和联合督查等方式,组织效能监督员对全市相关部门、窗口和乡镇街道进行了明查暗访,促进了机关效能建设。严格执行“四条禁令”、《___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效能问题惩戒办法(试行)》等制度,认真受理效能投诉2497件,121人因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受到严肃处理。进一步深化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和完善乡镇(街道)、村级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制工作,进一步推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应进则进”的原则,全市有27个行政审批部门进驻中心,共设88个服务窗口,229项行政服务内容,使办事更加透明、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