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非遗”普查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项目申报工作
我县在开展“非遗”保护的过程中,一边认真开展普查,一边积极进行申报。xx年5月,我们将南剧、地盘子、板凳龙三项民间艺术到省工商部门进行了注册登记,获得了国家工商总局受理,使我县以上三种重点民族文化艺术进入了法律保护程序,抢得了保护先机和制高点。在全州开展申报全国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工作中,我县认真筛选南剧、地盘子两个项目,组织专班编写申报材料,制作申报电视专题片以及cd数据光盘和其它辅助材料,虽经几次反复,但我县每次报送材料都做到了及时、准确,有力地支持了全州申报工作的开展。xx年年7月,我县南剧、地盘子被省人民政府列为全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同年,我县南剧被公布为全国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XX年,我们将吊脚楼建造技艺申报了国家、省级名录;同时,我们还积极开展了“民间艺术之乡”的申报工作,XX年,我县朝阳寺镇被公布为“全国民间艺术之乡”;全县各乡镇也初步形成了“一乡一品”的格局。
(三) “非遗”普查促进了我县民间文化艺术精品的打造
围绕打造南剧艺术之乡的目标,我县全面加强对南剧的保护和传承。xx年县政府拨款20万元,创作排练了大型土家历史故事剧《女儿寨》,年底在全州人代会期间演出,获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积极开展民间文艺创作活动,先后多次举办了全县“三民”汇演、唢呐大赛、乡村民族文化艺术节等多种形式的民间文艺汇演。加大“湖北苗寨第一村”官坝村的苗族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力度,全力打造土家摆手舞、草把龙、牛虎斗等民间艺术精品,成功举办了“官坝民俗文化节”活动,有力推动了民族文化的研究和挖掘工作。
(四)、“非遗”普查促进了民间文艺活动的广泛开展
围绕“非遗”保护并结合普查工作,近两年来我们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民族民间文化活动,有力地促进了“非遗”保护和普查工作的开展。xx年至今,我县连续举办了四届“中国、咸丰梨树文化节”,南剧、地盘子、板凳龙、锁呐、哭嫁歌、草把龙等民间艺术多次被搬上舞台,较好地打造了民族文化品牌。xx年,活龙坪乡主办了全县第一届乡村民间文化艺术节。xx年年9月,高乐山镇主办了全县第二届民间文化艺术节,xx年,我县举办了全县第三届“三民”调演。xx年年10月,活龙坪乡举办了全乡民歌歌王争霸赛。XX年11月,我县举办了全县民歌大赛。这些活动都有效地传承和弘扬了民族文化,促进了普查工作深入开展。
(五)、“非遗”普查促进了优秀民间艺人得到有效保护
目前我县有1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3名州级“民间艺术大师”、12位县级优秀民间艺人。在保护措施方面,我们一是于xx年举办全县“三民”调演之际,请示县人民政府命名表彰了全县首批12个优秀民间艺人,县政府给每人每年发放补贴800元;二是抢救机遇,将地盘子传人李仕洲、板凳龙传人周礼乐、干龙船、咂酒传人李政福等人申报了省、州级民间艺术大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三是通过举办锁呐大赛、民歌大赛、梨树节、民间文化艺术节等各类活动,给广大民间艺人创造了展示技艺的舞台和获奖的机会;四是在我县文联创办的《唐崖》杂志和文化馆创办的“风景弯弯”文学网站开办专档,加强了对民间艺人的宣传推介。五是以农村、社区、协会、学校为载体,建立民歌、南剧基地,进一步开展“民歌、南剧进校园”活动,使其成为培养后备人才的基地,确保民族民间艺术绝技后继有人、代代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