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非遗”普查促进了民间文化艺术的繁荣
一是加强了对民间文学的搜集整理。文化、民宗等部门紧密协作,xx年组织创建了《唐崖》文学杂志,目前已出版12期。编辑出版了《咸丰民间故事》、《民间对联》、《民间器乐》、《民间舞蹈》、《民间谚语》、《民间歌谣》等五大集成。二是请求县政府设立了全县民族文学创作奖励基金,有力地促进了文学艺术创作。近几年来,我县文学艺术工作者先后出版了《色调蓝蓝的远处》等3部散文专集;创作了《乡村阳台》等120余篇散文、诗歌作品,其中,散文集《城乡边缘》获全州“五个一”工程奖。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县委、县政府的重视、部门的支持、社会积极参与,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县委、县政府始终将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贯穿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认真落实文化遗产保护“五纳入”政策。先后召开了一次县委常委会议,两次政府常务会,一次现场办公会议,听取了文化工作尤其是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文化部门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近3年仅文化工作就制发文件10多个,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同时,还先后拨款2万元用于购买普查设备,15万元用于开展“申遗”工作,10万元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协调民宗局争取资金10万元打造南剧《女儿寨》,8万元编辑出版《咸丰民间器乐》等文化丛书,每年2万元创办《唐崖》文艺平台,最大限度地解决了文化部门开展保护工作的经费紧缺的实际问题。县乡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恩施州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积极参与支持全县各类文化活动的举办。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更是衷心拥护和积极参与民族文化遗产抢救保护。
(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力争民族遗产的普查保护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在开展长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中,我县文化部门始终坚持把高标准,严要求与先急后缓、因地制宜统一起来,分门别类,即不搞“一刀切”,又讲究重点与一般的基本统一。不管是开展普查,还是组织具体的保护活动,我县文化部门按照不同层次,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对濒临绝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到早发现、早立项、早抢救、早建档。对珍贵的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保护,做到文本撰写标准化,申报专题片正规化,照片配置规范化,档案资料数字化,对一般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求有录音、有录像、有照片、有祥实的文字资料。而且,我县开展的各项文化活动都将抢救保护贯穿其中。这样,既挖掘了民族文化的精髓,又确立了保护重点,使珍贵的、优秀的民族文化在经常性的保护工作中得到良好传承合理利用。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
虽然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已告一段落,但这仅仅只是阶段性的。今后,我们将把这项工作持续开展下去,搞好查漏补缺,力争做到全面、细致、深入。
认真整理普查资料,着手建立《咸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撰写各个艺术门类的单项材料,建立艺术传人档案,建立《咸丰县民间艺人档案信息库》。
(二)完成《民间艺术集成》和《文化遗产丛书》的编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