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很多动物,但最爱的是小狗,狗尽管不是国家宝贵的动物,但它们都有一个共通的个性—与人们并存,肝胆相照。它们不但能协助主人看家护院,还恐怕为人们消遣解闷。
我家往日没有养过狗,去年,乡村亲戚家送给我们一只心爱的小黑狗,我如许爱它呀!就特意给它起了个的名字—欢欢,我期望它给我带来无量的欢快。
欢欢虽小,身体很壮,头上还有几块奶黄色的小圆点,竖起来的两只耳朵功夫都在戒备地聆听着四周的动态。一身黝黑油亮的绒毛,非常引人注视,进取弯曲的尾巴倒像一个大大的字母“C”,它见了我老是摇头晃脑的,两只前腿直往我身上扒,仿佛老是在讨我欢心吧。
欢欢老是把头昂得很高,尾巴翘翘的,四只奶黄色的脚跑起路来“蹬蹬”地响,样子挺神气呢!
有一次,街坊家的小黄狗跑到我家顽耍,被欢欢发现了,它斜着身子连跑带跳地猛扑往日,用凶狠的前爪猛击对方,那只小黄狗被击倒在地,然后欢欢用四只脚把小黄狗按在地上。可能它了解是街坊的原因吧,就很和好地用嘴和对方关切,那只小黄狗像打了败仗一般,一败涂地,可欢欢呢?却像打了一次获胜,神气极了,它抖抖身上的绒毛,“汪汪”地叫个不竭。
我天天放学回家,就会去找-喜爱的欢欢,欢欢见到我就“蹬蹬”地跑过来,又摇头又摆尾,还用头蹭我的腿,我如许高兴呀!因而,我把脸贴在它那发亮的绒毛上,不由自主地自语:欢欢多心爱啊!
欢欢成了我心中最佳的朋友,我如许爱它呀!
五年级:田恒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