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的我,清瘦而朴实,一对充满灵气的大眼睛,散发出智慧的光芒,喜欢画画、写作、打球,还喜欢弹钢琴。同学们都很喜欢我,因为我的字写得特别漂亮,常常有很多同学围着我,看我写字。
我还会写作,每次班上作文我都得第一名。老师经常把我的作文读给大家听,我当时别提心里有多高兴了!我写湖泊的时候,我会尽情地把祖国的山河写得非常壮观,湖水清澈,四周绕山。湖中聚集着上百只雪白的白鹭,它们有的在飞翔,有的在梳理打扮,还有的在金鸡独立。我每次写完作文,我都会自我陶醉。尽情的享受自己写作的成果。
我还喜欢讲故事,只要我看完一本书,就可以原原本本的讲出故事。所以小伙伴们给我取了一个外号,叫做“故事大王”。我还喜欢文学,因为语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精神的食粮。
除此之外,我还喜欢运动和锻炼,打乒乓球、羽毛球、排球、短跑、长跑等等。每次运动后,出了一身汗,很舒服也很健康。我总觉得,生命在于运动,它会使我更有活力!
你们喜欢那时的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