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上述租金应当最迟于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各支付一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二的滞纳金。
5.3在酒店正式开业后,如果存在6.1.11款所规定的甲方在酒店签单消费的情况,在甲方与乙方实际结算相关消费以前乙方可迟付或不付租金而不视为乙方违约。
5.4乙方根据本合同7.1.1、7.1.3、7.1.4和7.1.5等款规定替甲方承担或先行承担的相关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6.1甲方的责任:
6.1.1在乙方承租期间,甲方不得就酒店的房产对外设定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它权利限制。
6.1.2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和装修设备权属清楚,若第三方因此与甲方发生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若造成乙方损失,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双方确认甲方因此对于乙方的赔偿最低不得低于3.2款所规定的数额。
6.1.3乙方依法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甲方不得干涉。
6.1.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经营活动所需的各项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办理金质酒店工商登记的费用应当由甲方负担。
6.1.5租赁的房屋因建筑质量原因引起的屋面渗水、漏水、墙体开裂等问题,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后,甲方应及时修复,且相关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不能及时维修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经营,因此给乙方的经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6.1.6甲方应当最迟于乙方正式开业前向乙方提供消防合格证,房屋租赁许可证等确保酒店正常开业的相关证照。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证照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开业的,乙方的承租期间相应顺延,甲方并应根据本合同8.1款的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1.7.1甲方保证上述乙方所承租的各工程系统完好并能正常使用且隐蔽工程内不存在工程隐患。如工程中存在重大结构性问题,由乙方提出申请后,甲方应予及时改正,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1.7.2对于正式开业后所发现的工程隐患,如该隐患给乙方的经营造成严重影响造成乙方无法正式营业的,乙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的有关责任的承担最低不得低于本合同8.1款所规定的标准。
6.1.8甲方应当保证所有的水、电、空调容量均按设计标准配置,如相关的水、电、空调等设备容量不足,则由甲方负责增容并承担相关的所有费用。
6.1.9.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项目有关的土建设计、施工及配套工程的相关竣工图纸并协调乙方的装修队伍和甲方的前期施工队伍的相关工作衔接。
6.1.9.2上述图纸甲最迟应于合同订立之后 日内提供给乙方,双方应就相关图纸的交接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如果甲方在上述时间内未能及时提供相关图纸的,则合同的租赁期间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起算时间之最长日期向后作相应顺延。
6.1.10甲方保证所有的给水管、空调进出水管、冷凝水管、消防栓管道、喷淋管道均已经过规范的压力试验,保证不出现渗、漏、滴现象,如上述相关设施不合规范,则甲方应当及时进行维修并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