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其他费用的(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条件,或者虽达到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但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3%支付甲方违约金。
4、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当年度租金5%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提前贰个月时间向甲方书面申请提前退租的,经甲方同意,乙方结清租赁期间已发生的费用、并由甲方另行收取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费用作为补偿后,甲方不再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叁倍的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的,租赁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租赁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以30天/月的日租金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由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设 施 、设 备 清 单
商铺房号: 合同编号
本物业提供和具备以下设施、设备:
一、燃气管道[ ]
二、进、出水管道[ ]
三、进出电源、电线[ ]
四、水电设施:[ ] 型号:
五、家电设施[ ] 型号及数量:
六、家具设施[ ] 型号及数量:
七、独立卫生间[ ] 型号及数量:
八、水表现数: 电表现数: 燃气表现数:
九、装修状况:
十、其它设施、设备: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