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且合同补充条款第一条规定的前 个月租金和保证金到达甲方指定帐户后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 壹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 币) 。【出租】月租金总计为( )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
该房屋租金 年内不变。自第 年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
4-2租金每 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 个月的租金,乙方应于每 个月的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 壹 个月的租金,即( ) 元(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宽带使用费、有线电视等费用
, 费由 方 承担。 方承担物业管理费, 。
5-3 方负责支付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根据帐单,按时向有关部门缴付。
5-4租赁期满,乙方在退租交接当日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并经甲方确认验收后,甲方当天内将保证金返还给乙方。
六、房屋使用要求的维修责任
6-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 若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 乙方 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满后的 当 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 元/平方米(人民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转租该房屋。
8-2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