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无不散之筵席,雁群终究是要飞走的,尼尔斯依次爱抚着它们,目送他们排列着整齐的队伍消失在视线里,久久不愿离去。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本书的作者塞尔玛?拉格落芙是瑞典优秀的女作家。《尼尔斯骑鹅记》是她为儿童而写的唯一一篇童话,这篇童话成了世界文学艺术的,也是世界上唯一获得了诺贝尔奖的文学作品。这部作品成功塑造了小男孩尼尔斯、善良坚强的大雁、热爱自由的金雕高尔果、热心的渡鸦巴塔基等形象。它讲述了一个故事:尼尔斯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有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捉弄了小妖精,被小妖精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儿。最后,尼尔斯骑在他家的大鹅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出发,开始了一段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看到了很多美丽的风光,增加了不少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听到了许多传奇故事……同时,尼尔斯在困难和危险中不断成长,最后变成一个善良勇敢、助人为乐的好孩子。
你说,羚羊飞奔在山崖时姿态优美吗?优美,可是它可能是被一辆越野车追着,一不小心就会摔下山崖,粉身碎骨。你说,万鸟齐飞的场景壮观吗?壮观,可能是被一串鞭炮炸飞或吓飞上去,都有不少鸟蛋在混乱中被踩碎。
何曾几时,猎人们把老虎一枪打死,砍下它的头做标本,老虎皮卖出去换钱,所以野生的老虎在人为下越来越少;射死大象,砍下他们的脑袋,取出象牙后获得暴利……其实,动物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比如猫头鹰、蛇、狐狸他们能帮助人们捉田鼠;蜻蜓、青蛙、燕子能帮人类捉害虫;马、牛、驴能帮人类干活;狗公安战警的朋友们……它们对人类的好处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啊!
所以,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如果你想为好朋友出力,就赶快宣传保护动物吧!
读《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有感
最近,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我很喜欢这本书,我觉得作者的奇思妙想真吸引人,语言也很生动有趣。书中的主人公尼尔斯是个小男孩,大约14岁,他是一个调皮鬼,喜欢搞恶作剧。
有一天,他的爸爸妈妈去教堂做礼拜,他在家里玩的时候,捉住了一个小精灵,小精灵不高兴了,就把他变成了一个小矮人。然后尼尔斯骑着白鹅莫顿和大雁去拉普兰,在那里,他们开心地玩耍,最后平安回到了家。 我非常羡慕尼尔斯可以和白鹅还有大雁一起去旅行,看到许多美丽的景色。比如高山、大海、田野。要是我也有一双翅膀,也能飞到蓝天上遨游,看遍祖国的名山大川,那该多好啊!
读《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有感
暑假里,我读了许多好书。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要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了。
这本书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的著作,也是第一本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主要写了尼尔斯是个不爱学习、喜欢搞恶作剧的小孩。因为捉弄了小精灵,所以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他又被家里的大白鹅莫顿带上了高空,从此展开了一段难以想象的奇异之旅。他看到了祖国的美丽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听了许多故事传说、也饱尝苦难。他回到家时,重新变成了一个善良的男孩子。
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就是主人公尼尔斯了,开始的时候,我很讨厌他,因为他欺负动物,用筐套到鹅身上,把小狐狸抓起来,把泥巴扔到牛身上。但后来慢慢的,我对他的印象逐渐有了好转,我开始觉得他很勇敢,因为他为了救一只大雁而不顾自身安全。我快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已经对他产生了敬佩之情。因为他可谓是足智多谋,又有勇气,同时也能跟动物们团结在一起,一起面对敌人,这些都令我非常敬佩。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人和动物是可以和平相处的。只有这样,大自然才能真的平衡。而现实却并非如此。很多小朋友都喜欢像尼尔斯一样吓唬小动物,或摧残他们。所以,让我们爱护身边的动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