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祖国的花朵,关系着祖国的未来,只有学习法律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建设祖国。
——题记
星期六的下午,我在新华书店买了一本《第一本法律故事书》,它的作者是代晓琴阿姨。全书分为三部分:警示篇、维权篇和自护篇。
“警示篇”告诉我们不要披露未成年人的隐私,如姓名、住所、照片、图像等。不能无故打110报警电话恶意骚扰,谎报警情。不可以暴力胁迫或以其他方式抢劫公私财物……
“维权篇”告诉我们不能侵害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和著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自护篇”告诉我们不经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更不得动用私刑。不能向未成年人售烟酒。对正在使用暴力、危害人身的人采取的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国家机关、用人单位等地不得招用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读了这本书,我学习到了很多法律知识。我也想起从新闻中看到,近来触犯法律的未成年人越来越多,令人吃惊。他们触犯法律的原因在于他们不懂什么是法,不懂什么事情可以做,不懂什么事情不可以做。由此可知,懂法是多么重要的啊!所以我们从小就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健康成长的文明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