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几天读了一个对我受益很大的书,它叫做《法在我身边》,这本书中的《爸爸,我不想辍学。》这篇文章。这一章不但让我对学习的重要有了新的认识,而且让我知道了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哪些,更让我喜欢上了法律。
从《爸爸,我不想辍学。》,我学到了适龄儿童在六至十五周岁、达到适合入学年龄接受教育的孩子。根据2006年6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堂务委员会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子女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我国“希望工程”开展了对失学儿童的资助,可是有些校学生得到了资助却不好好学习,我希望那些小学生不负“希望工程”的帮助,长大了,好好报答“希望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