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我再熟悉不过的一篇文章了。七年级学习这篇课文时,我真可谓拿出了一百分的精神。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还有鸣蝉、黄蜂、叫天子,至今都记忆犹新。美女蛇的故事,让我不禁也想起小时候外婆所讲的野人婆婆,说是晚上不睡觉的小孩子会招来野人婆婆,要吃小孩子的手指。如今再忆当时睡不着觉害怕的样子,甚是天真。
同先生一样,我在冬天也总是渴盼下雪,一眼望去,无边无际的白色总能让我感到欢喜。与先生不一样的是,现在小伙伴多,拍雪人显得更为有趣,不过偶尔还是能看到有六七岁的小孩子拿着面包屑捕鸟。
鲁迅到了三味书屋,便不能乱问问题了,这与现在是不同的。那时鲁迅的先生博学而又严厉,总是要求他们读书、对课,体现出封建教育对儿童思想的钳制。至于描绣像,我小时候也干过,只是没有像鲁迅先生一样坚持描一大本罢了。
他们都说初中生有三怕,而里面最怕的就是周树人。可是就我而言,对于这位伟大的先生,我有的都是尊敬。他总是用最平淡的语言写出最真切的情感,我想这才叫会写文章吧。就算是讽刺“正人君子”的《狗·猫·鼠》,也引起了我的共鸣,对于弱小者,我们应该学会同情,而对于暴虐者,绝不能宽恕。而《阿长与<山海经>》中阿长,则让我想到了奶奶。在我的童年中,奶奶的形象几乎是与阿长一样的,善良、朴实,迷信得很,总是不放心我,唠唠叨叨,却又为我付出很多,愿意到处给我借西游记的小人书。《二十四孝图》也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脑海里不由浮现出小时候的晚上,妈妈把我抱在腿上,打开橙色的台灯,给我讲的那些孝敬长辈的故事。尽管那时还不懂,却也知道了孝道的重要。今天再回顾《二十四孝图》,发现有些行为确实太过残忍,封建孝道不懂得顾及晚辈的生死,让人倍感心寒。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的童年也渐行渐远。合上《朝花夕拾》,心底涌出无限对儿时的向往。若时间可以重来,我绝不浪费曾经用来发呆任何一秒。《朝花夕拾》读书笔记900字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900字
哼唱一段旧时歌谣,怀念那扎两条辫子跳皮筋的时光。
孩童无忌的笑嚷,和着草地上沁人的香。
那一年的我们还冲着井里扔石子,那一年的我们还不懂为什么ABCD让大自己十几岁的哥哥姐姐皱了眉头。
朝花夕拾,就是那时的写照,现在的情。而鲁迅,在数十年前回头朝漫漫行路一望,我便看到了树根底下的年华。
在那段时光内,文言文与白话文的斗争依然如火如荼,鲁迅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对妨碍白话文的守旧人群痛恨至深,正如他所描述的,哪怕是世间最毒最黑的咒言,也应加诸在他们身上。我颤栗于鲁迅的决绝,为寻求因果的根源,去看了他撰的《二十四孝图》。书中提到,当时中国的孩童书籍简陋,远不能与欧美国家相提并论,却好歹图文结合,有些懵懂。可恨文言浪潮的到来,仿佛是一群洪水猛兽,要把读书的乐趣洗刷干净。我此刻不禁为那些幼童默哀。时至今日,教育业的发展已非往日所能比拟,甚至是寓教于乐的国外教学方式也已经被逐渐接纳,连课本上的习题都有彩色的漫画点缀其旁。倘若到了图书馆,感觉就似比百花齐放更像缤纷的海洋。再让我来品读古韵悠悠的《荀子》,不但会嫌封皮严肃简易,且在内容上大难适应晦涩难懂的文字。思量彼时七、八岁的小儿就要日日人手一本念诵,辛酸和怜惜就撑满了心田。
七、八岁的年纪,应该是在翻阅着带拼音的《西游记》,模仿着插图上的齐天大圣,暗暗憧憬那些英雄们得意的战绩;七、八岁的年纪,应该是和同伴在院间戏耍,或者偷偷跑到大自然的天地间奔跑,把学习当成新奇的未知物。
那么,鲁迅七、八岁的年华,若是倒带回去,命运的转轮又该沙沙吟出什么调子的歌谣呢?我凝神谛听。
恰应是百草园内欢快的童声与三味书屋沉闷的轰响快速连串的琶音吧。起伏的旋律又勾起了我回忆里的尘霜,我在泛黄的纸页中觑见《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意境。徘徊在蝉鸣长吟,黄蜂微伏,云雀直窜云霄的乐园中,与蟋蟀的琴声、何首乌藤、木莲偎在泥墙根一带。鲁迅的童年如同生活在伊甸园的天之宠子,沉浸在欢乐的玩闹之中。可惜,伊甸的乐土轻易地被打破,学童们锁在先生们制成的囚笼中,再也无法日日哼唱田埂上的童谣。沉重的坠落,忆昔何其心怅。
我看着时光机里的沙漏,听一曲旧时歌谣的呢喃。
忽而一起一首诗,于是默吟:
水调数声持酒听,午醉醒来愁未醒。
送春春去几时回?临晚镜,伤流景。
往事后期空记省。
沙上并禽池上瞑,云破月来花弄影。
重重帘幕密遮灯,风不定,人初静。
明日落红应满径。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900字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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