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各宗教团体、活动场所坚持每季一次矛盾纠纷、不安定因素的大排查,及时解决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竭力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控制在始发阶段,解决在萌芽状态,如今年十一月中旬,49个假和尚以做佛事为名,到尚湖同福寺敲诈,我接到报告,立即赶到寺院会同当地派出所,成功的控制了事态的扩张,使寺院损失减低到最小的程度。二是由民宗局牵头,组织各场所的安全大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特别是对场所的在建项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安全。如在检查中发现的双溪禅院观音殿横梁开裂,即责令不得在该殿开放做佛事,殿前设警示牌,管委会制订方案,组织维修。
六、考察培训,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公民合法权益
我县是少数民族散杂居县,共有少数民族760人,民族成分32个,大都因婚嫁到我县落户,绝大部分的少数民族家庭户的生活水平处于当地的中下水平,政策水平不高,致富门路不多,确需政府部门的真诚帮助。帮助服务少数民族是我的职责所在。九月份我组织局里开展了一次各乡镇少数民族代表培训班,专门聘请县党校老师给他们作民族政策讲课和融合民族大家庭、共建和谐社会奔小康的报告,带领他们到发达的横店镇作学习考察。通过走出去开眼界、请专家讲课增知识,大家纷纷表示此次考察培训真是收益非浅。一年来,我始终把少数民族合法权益问题放在至高位置,"民族无小事"记心中,热忱接待来访的少数民族公民和前来咨询民族政策的所有客人,认真办理民族成分的更改,真实出具少数民族升学加分证明;主动联系,积极配合县劳动人事保障局催讨外出少数民族民工工资,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
七、开展宗教执法检查"回头看"
针对去年开展《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与县人大常委一起,先后检查了安文、双溪、高二等乡镇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实地察看了双溪禅院、高二娘娘庙、茶场庙等寺庙,与各乡镇领导、寺庙管理人员教职人员进行座谈,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促进宗教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八、积极参与,有效组织县委宣传部、县新闻传媒中心开展的"十大感动××人物"评选,胡宅乡岭头村苗族易如花,首次少数民族被评为"十大感动××人物"之一,极大地促进民族的团结。
九、组织法制培训,坚定信教群众走爱国管教道路
结合全面小康建设,平安××、和谐××建设,分别举办佛道教场所负责人、基督教堂管会负责人、教职人员法制培训班4期,参加人员300余人次。通过培训,增强了法制意识,提高了宗教界抵御xx和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思想认识,增强了政治敏感性。
十、配合中心,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按照部里分工,努力做好本部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安全生产等工作,全年没有出现一起上访及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二是努力做好县委统一抽调的村级班子换届选举指导组工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看到,我县民宗工作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宗教场所与旅游开发,文保单位单位之间的矛盾,宗教场所管委会与宗教教职人员的矛盾,宗教与民间信仰的矛盾,要化解这些矛盾难度较大;二是民宗执法主体不到位,对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力度不够;三是基督教地方教会信徒较多,做转化工作难,四是本人上进心不足。
今后,我要克服难点,关注重点,发扬优点,避免缺点,努力工作,作出更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