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积极探索发展专业代理模式,设立专业银行保险公司,促进银保双方合作深化,实现银行与保险的双赢 8
致谢 10
原始资料 10
xx市银行保险市场情况调查报告
摘 要:
银行保险指银行通过各种方式向客户提供保险产品而进入保险领域。银行既可以通过设立自己的保险公司直接销售保险产品,也可以作为保险公司的保险中介人代理保险产品,还可以与保险公司建立合资公司经营保险产品。现今“银行保险”这一名词已为人们所广泛运用,银保融通的趋势已经成为世界金融保险市场中的一个十分引人注目的经济现象。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金融混业经营大环境下,银行保险合作对我国保险公司来讲既是机遇又是挑战。银行、保险业加强合作,在我国尚处于初级阶段,虽然保险公司和银行都认识到了银保合作的重要性,且纷纷进行了积极的合作,但是业务发展刚刚起步,其中存在很多问题有待解决。从总体上看,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起步晚、成长快,但近年发展步伐有所放慢,经营模式主要为松散型协议合作,银行主要充当兼业代理人角色,并从专属代理人转变为独立代理人,银行保险产品以寿险产品为主,且主要是分红和固定收益产品。我国银行与保险公司应当进一步拓宽经营思路,更新经营理念,改善经营方式和手段,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探讨新的银保合作模式。银保合作市场空间的开发,需要我们在借鉴国外银行保险成功合作经验的基础上,联系我国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政策和策略,保险公司和银行加强联合,开展深层次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壮大我国金融实力,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水平,推动我国银行保险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前景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