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分实现司法统计报表自动生成
目前,除中院、成都院利用迈维公司开发的司法统计软件直接生成报表外,其他的法院仍然采用手工方式,录入的案件信息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只有将法院审理的所有案件都准确录入到计算机,并完成所有必填信息卡的填写工作,才能自动生成准确的司法统计数据报表,漏填或误填信息都会影响报表的准确度。
(五)网络管理模式落后
通过这次调查活动。我们了解到大多数法院对于网络架构还处于比较低的水平,停留在普通用户组管理的模式下,采用先进的域模式管理计算机和用户,设置不同用户访问资源的权限,通过管理安全策略完成权限设置,可有效保障核心数据库的安全和网络的安全。
(六)数据安全意识不强
法院案件信息是反映法院工作的重要的电子文档,平常都存储在数据库服务器上,两级法院中除中院对数据库采用异地双机备份外,其他法院没有配备备份数据的服务器,数据库存在严重安全问题,一旦系统崩溃,硬盘损坏,数据根本无法恢复,同时,按照最高法院《全国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系统建设指导方案》的要求,单一数据保存方案也是不可行的,建议各院重视数据安全问题,尽快完善数据备份方案。
(七)人员培训
软件应用中常见的问题是操作问题,操作人员不知道该从哪里入手和不知道下一步该如何操作,经常不使用的功能就会比较生疏,操作培训非常有必要,而且应是经常性的,特别是安装了新的功能以后,通过举办讲座、开展讨论和现场指导,让办案人员更加了解软件,发现其中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单位信息化建设的部门),然后由他们将需求与软件公司开发人员及时沟通,尽快解决问题,职能部门的人员要充分发挥纽带作用,自身就要熟悉软件,学会基本的软件调试技能。应该说,人员培训工作滞后影响了软件的应用。
五、信息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针对成铁两级法院在使用《信息管理软件》和网络应用中反映出的问题,我们对法院近期信息化建设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解决认识问题
在XX年8月召开的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深刻认识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法院全体人员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与法院整体工作之间的关系,信息化建设就是“一把手”工程,它不是可有可无的工作,而是必须现在就开始抓,长期坚持抓,认真抓的工作,需要领导亲自参与从而带动全员参加。
目前,两级法院基础网络建设(内部局域网和专网)已经完成,软件系统平台也得到统一,关键在于运用上,要求通过使用,使其达到有效管理案件的功能,提高法院信息管理的整体水平。
(二)规范网络管理,保障信息安全
网络管理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强网络管理,提高网络安全系数,搭建起为审判应用系统提供高性能的支撑平台,确保应用软件安全正常运行,确保法院信息资源安全,完善信息备份方案,将域管理模式应用于网络管理中,坚持“统一设计,分布实施,全面推广使用”的原则,发挥法院专网优势,建立起与省高院信息互通的高速信息通道。
(三)加大软件应用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