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流程动态管理,以及案件监督部门实时参与,有效地改变了承办法官被动集中录入卷宗信息的现象,电子卷宗成为能实时反映案件审理过程的窗口,引入了案件审限管理和中止、延期审批制度,有效控制审限,避免了随意性,规范了办案人员操作。
4、司法统计智能化
法院司法统计工作是法院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通过报表反映法院审理案件的情况,要求准确、及时,运用智能的司法统计软件,随时都可以生成报表数据,只要各部门严格按照软件设计要求及时录入案件信息,就能保证报表数据的准确,目前,我院每月都是通过该系统自动完成报表的汇总、打印、上报工作。
5、综合信息系统辅助办案
我院及其基层法院案件管辖范围覆盖四川、重庆、贵阳等地,出差是常有的事,交通工具自然以火车为主,异地开庭必须根据火车的始发、终到时间合理安排开庭时间,在网上及时更新最新的火车时刻表信息,大大方便了办案人员的出行。法官在审理案件自然会查阅相关的法律条文,通过安装的网络版“中国法律应用支持系统”,包括基层法院法官在内的所有法院工作人员都可以直接将查阅相关条文并复制到电子文档中,不再像以前逐字录入,方便、准确、省时。还有,在法院干警的主页上设有公告栏,张贴通知和注意事项,电子邮件系统可以实现院内和院际之间的信息互通,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传递方式和交流沟通方式,在内网上还能查阅各类文件和部门信息以及大事记、院务会等,及时了解法院工作,通过授权可以查询各类案件信息。
6、其他
法院网页上还设有:法官论坛,法院干警登录后可发帖,回帖,对某一论题展开网上讨论,是一个很好的信息发布、共享平台;外出留言及工作委托,可以让你外出期间仍然可以实现文件签发和处理,不影响法院工作正常进行。通过专网可以直接点击浏览其他法院的信息(包括省院、其他中级法院、基层法院)
四、信息管理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软件应用存在不连续性
近年来,我们在两级法院推行使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由四川迈维公司开发的《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这套软件对于目前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应该说功能齐全,运行比较稳定,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的技术规范要求,我们要求使用该系统实现网上办公、办案,目的也是为了实现两级法院与省院数据结构一致,便于今后信息交换,但从使用的情况来看,层次不一,效果不是很好,个别法院案件信息只是停留在立案阶段,更谈不上案件流程管理,软件使用上要有连续性,要尽量使用计算机和网络来管理大量的案件信息,并且要达到录入信息及时、完整、准确。
(二)异地开庭中问题
中院经常到异地开庭,部分案件都是当庭宣判,但是一般为口头宣判,裁判文书五日内送达,也有将单位公章带到案件审理法庭的情况,但这样增加了携带公章的危险,非常不便,我们可以通过完善异地案件审理软件,配置远程登录参数,利用网络签批法律文书,使用授权电子签章软件,达到异地办案的需要,使得法律文书及时送达,从目前技术难度上看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三)软件完善不足
软件公司开发的这套法院信息管理软件,具有一般性,各院要根据自身的特点,提出更改需求,尽可能地通过这套软件实现案件流程管理,这些年从使用情况来看,使用较好的法院反映的问题较多,软件更新较频繁,反之则法院使用情况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