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改善妇女参政议政状况,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必须从源头上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一要制定有利于妇女参政议政的政策措施。要将性别意识纳入政策轨道,制定、修正、完善有关女性参政议政的政策规定,与时俱进推进政策的不断更新,不断提高对妇女干部的重视程度和培养选拔力度。保护农村妇女参政议政的政策措施要进一步明朗化、具体化、规范化。二要不断修正和完善有关法律规定。在现有《宪法》、《妇女发展纲要》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基础上,适时对农村妇女这一弱势群体制定特殊的保护性的法律条文,对妇女参政的比例有更为明确的数量规定,真正把涉及妇女参政议政的相关法律精神落到实处。三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及时纠正含有性别歧视或阻碍女性参与决策的政策条款,监督有利于弱势群体的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有效地促进性别平等和发展,并将其作为考核评估的硬性指标。
4、充分发挥妇联职能,为妇女参政议政创造条件
妇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的桥梁和纽带,积极推动广大优秀的农村妇女参政议政是妇联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当前妇女参政面临激烈的竞争态势。面对妇女参政议政的新形态,妇联工作要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不遗余力举贤荐能,千方百计为妇女参政议政创造有利条件。要积极协助组织部门扩大选人视野,拓展选人渠道,做到早发现、早培养、早发展,保证妇女后备干部有充足的来源。要通过各种活动推选出优秀女性,对她们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为她们日后参政议政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还可以帮助妇女学习应对选举所需的演讲、沟通等基本技能。这样既能激发女性参政热情,也提高了基层妇女干部的素质。此外,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基层妇女干部队伍的状况和选举中可能出现的不利妇女参选的因素,积极向组织部门提出建设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