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继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1、通过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乡镇干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一是用科学的目标激励。要根据乡镇干部的岗位实际合理设定具体工作目标,并明确奖惩标准,激励乡镇干部为了目标的实现而奋发努力。二是用适当的物质待遇激励。乡镇干部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工作条件艰苦。一方面,要针对税费改革后的新形势,理顺财政供给体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普遍改善乡镇干部物质待遇,改善办公、交通、通讯、住房等条件和政策环境;另一方面,要适当拉开收入差距,建立具有竞争性的奖金福利分配体系,对目标任务完成出色、贡献突出的干部给予重奖。三是用适当的政治待遇激励。用政治待遇激励可以使干部感受到组织上对其价值的肯定,满足其高层次的精神需求,更具有持久性的特点。要积极培植和及时发现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表彰,营造崇尚先进、催人奋进的氛围,达到激励本人、带动他人的目的。对表现优秀的乡镇干部,要及时选拔重用,决不让不事张扬、埋头干事、业绩突出的干部吃亏。四是用情感激励。上级党组织和乡镇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用真情实感去引导、感化和帮助边远乡镇干部,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激励他们勤奋工作。要依法保护乡镇干部的合法权益,对干部正当执行公务过程中遭到漫骂、殴打等侮辱人格和人身伤害的事件,要理直气壮地为他们撑腰壮胆,坚决依法从重从快地予以打击处理,增强他们对事业的归属感。
2、通过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乡镇干部的从政行为。邓小平同志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是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加强乡镇干部的管理,最根本的是要走制度管理的道路,依靠制度的约束力和强制力把乡镇干部的从政行为导入规范化的轨道。要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方针,着眼于勤政、优政、廉政,重点要建立和完善四类制度:一是倡导类制度规范。从正面提出要求,告诫乡镇干部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明确是非界限和工作要求。如乡镇干部行为规范、廉政准则、目标管理制度等。二是教育类制度,侧重于通过教育引导,增强干部自我约束能力,防止不良行为发生。如政治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话制度等。三是限制类制度。针对乡镇干部工作性质、职权范围等情况,对其行为作出严格限定,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空间。如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四是惩戒类制度。使干部对其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有一个明确的心理预期,达到警示、惩罚的目的。如责任追究制度、诫免制度、辞退制度等。要在制度的执行上下功夫。既要教育乡镇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上级部门也要加强督办指导,强化检查监督,特别是要督促“一把手”带头遵守制度并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以充分发挥制度的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