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实能源统计力量,加强能源队伍建设
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给予支持,充实和强化能源统计队伍建设,要给机构、给编制、给人员,积极组建专业化的能源消耗统计机构和网络。基层能耗单位是能源数据的源头,是实施gdp能耗公报制度的基础和关键环节,各能耗单位要有专门人员负责能源统计工作,为圆满完成能源统计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以适应日益繁重的能源统计工作。
(二)加大《统计法》的宣传力度,狠抓能源统计执法检查。
要进一步加大新《统计法》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开展大张旗鼓的、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统计人员及社会各阶层的法律意识,营造依法统计、支持统计、重视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加大能源统计执法检查。切实改变处罚不到位,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对违反《统计法》的单位和个人要坚持依法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介予以曝光,真正起到教育作用。
(三)强化能源业务培训,提高能源统计水平
能源统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从事能源统计工作的人员,既要有专业的统计知识,也要有能源消耗与计量等方面的相关知识。目前,区级及区以下企业统计人员业务素质都较低,水平急需提高。要通过培训学习、交流经验、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提高统计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只有不断提高能源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能有效保证能源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