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对海关完税证日常管理的几点建议
由于真、假海关完税证的鉴别权属于海关,加之金税工程与金关工程之间暂时不能全面实现互联互通,基层国税机关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大对海关完税证的日常监管力度。
1、加强对海关完税证的窗口审核。对纳税人取得的海关完税证要全部到办税大厅进行票面审核。各级国税机关对办税大厅窗口人员要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帮助他们认真学习海关系统有关在全面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有效遏制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一些违法犯罪分子把偷逃税的“黑手”伸向了海关完税证。近日,在连续查处两起利用假海关完税证偷逃税的案件后,笔者对案情、案因进行了初步分析,并对加强日常税收管理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利用假海关完税证偷逃税案件的主要特征
1、受票单位经营规模较小、财务制度不健全。如:某企业主要从事电光源设备的制造销售,私营独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XX年该单位向国税机关申报应税收入233051.27元,销项税金39618.73元,进项税金38021.31元,应纳税金1597.42元,已纳税金1324.92元,税负为0.68%。该单位委托代账公司进行财务核算、办理纳税申报。企业取得2份伪造的海关完税证,涉税金额171794.87元,税额29205.13元,已申报抵扣税款,但货款一直挂在“应付账款”账户上,该单位负责人虽然声称货款以现金全部支付,但无相关凭证、无具体账务处理。
2、受票单位从事内销货物制造、销售,所购进口货物多为上门推销。如:某企业主要从事化妆品、旅游用品等制造销售,个人独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XX年该单位向国税机关申报应税收入2112424.78元,销项税金359112.20元,进项税金291160.85元,应纳税金67951.35元,已纳税金67951.35元,税负为3.2%。该单位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内销,所购原材料从国内采购。XX年10月,一外地业务员上门推销进口材料并提供海关完税证,报价比国内同类材料便宜200元/吨,该单位见有利可图,便以现金的方式向对方购买货物后,取得2份海关完税证,涉税金额602564.05元,税额102435.89元。经查,这2份海关完税证均系伪造。
3、受票单位无法提供进口业务交易真实性的所有证据。真实的进口业务应具备以下单、证:海关进口消费税缴款书(不属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无此单证)、海关进口关税缴款书、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进口商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合同;外商开具的货物提单、货物装箱单;商检部门开具的检疫费、消毒费等收费单据;进口商向港口支付装卸费、搬挪费、堆存费等费用的发票;进口商开户行开具的结汇水单;外汇管理局开具的进口贸易付汇核销单;进口商与报关行结算包干报关费用的普通发票;代理进口企业开给进口商的代理费发票。而取得假海关完税证的单位一般只能提供海关进口关税缴款书、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和进口货物报关单,无法提供其他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