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大宣传做好农村老党员工作的力度。地方各级党组织要利用报刊、会议,特别是在“七一”党的纪念日,广泛宣传农村老党员在年青时期为党和人民作贡献的事迹,广泛宣传农村老党员在年迈后洁身自保、发挥余热、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再立新功的事迹,在年度评选优秀(先进)工作中老党员要安排一定的比例;同时要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保障法》、《中国共产党党员保障条例》。使关爱老党员、保障老党员合法权益能深入人心,并转化为自觉行为,从而使整个社会形成尊重农村老党员的良好氛围,地方各级党组织要更好地制定落实关爱农村老党员制度,实现组织、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关爱机制,切实给农村老党员以更多的人文关怀。
3、发挥好农村老党员作用。从我县乃至各地情况反馈来看,凡是农村老党员作用发挥好的,村“两委”关系就比较协调,村风、民风就比较正,基层组织工作开展得就比较扎实,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比较强;反之,党组织的战斗力则比较弱,村中问题也比较多。因此,要信任老党员,充分发挥农村老党员的经验优势、威信优势、联系群众广泛的优势、善于做组织协调和宣传教育工作的优势,使他们在农村社会事务活动中发挥积极的作用。一是开展设岗定责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老党员设置参政议政、民意收集、村组事务财务监督、治安维护、老年活动等岗位。二是成立村组民主理事会,发挥老党员参政议政作用。组织他们参与村务管理,对村级经济发展规划、财务管理、公益事业、重点项目等重大事宜提出意见、建议,为现任村组干部当好参谋。三是建立政策宣传和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他们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引导群众与党和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及时向乡、村反映群众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协助解决,维护农村稳定。四是实行新老结对,发挥传帮带作用。采取“一帮一”、“一帮几”的方式,组织资历深、精力足的老村干部、老党员与新任干部、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结成对子,传授工作经验,加强思想教育,促进健康成长。
4、培育产业增加农村老党员收入。农村老党员尽管年龄已超过60岁,但大多具有一定劳动能力,适应强度不大的劳动。为了增加他们的收入,应积极引导发展适应当地实际的产业,如朱村乡大力发展茶叶产业,户均茶叶发展近5亩,且经济效益好,许多老党员从事茶叶种植、管理、采摘等农业生产,从中得到了较好收益,年收入达到4000-5000元。如果每个乡镇都培育有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那么,不仅能给老党员提供经济收入的渠道,改善老党员经济条件,又能充实丰富晚年生活。各欠发达乡镇党委、政府在做好劳动力转移工作时,对一些发展农业条件好、交通方便又有较好自然资源的村,还应做好市场调查,制定和培育产业发展规划,引进农业加工龙头企业,给农村老党员创造生产就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