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食品安全生产企业、经营户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甚至受利益驱使不惜以身试法。部分企业、经营户法律意识、规范意识和“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淡薄,社会责任和诚信缺失,个别企业、经营户将追求经济利益放在第一位,自律意识不强,制售假劣有毒有害食品的现象时有发生,并且不法分子制假售假水平越来越高、手段越来越隐蔽,监管难度越来越大。我县食品经营户点多、线长、面广,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且绝大多数只有小学、初中文化程度,有少数经营者还目不识丁,连姓名都不会写,还有少数残疾人也在从事食品经营,这样的现状决定了我们在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时的困难和阻力非常之大,监管制度没有全面落实,存在一些不到位和监管空档。
如我县白酒生产加工绝大多数是家庭式作坊,作坊业主和从业人员大多文化水平低,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对国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不理解、不支持,从事白酒生产做一天,算一天,没有长远目标和打算,既不愿过多投入,改善生产条件,也不办理相关证照。在进行白酒生产加工过程中,有的生产原料把关不严、购进无台帐;有的对标准不了解,生产加工全凭经验,使得产品质量无保证;有的加工户为了降低成本,在白酒中掺杂使假。更有甚者,利欲薰心,以身试法,在生产或流通环节添加非食用物质。
㈢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在监管队伍、监管手段、部门联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给少数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监管队伍在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业务素质能力和工作作风等方面,还存在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地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科学监管理念还没有贯穿整个监管工作中。
监管人员、经费、装备远远不能满足食品监管需求。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越来越繁重,而我县各监管部门普遍存在人员少、经费短缺、装备落后,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造成食品监管存在盲区,很多监管工作处在被动地位。比如,县质监局目前从事行政执法和食品安全监管的仅5名同志,靠这5名同志要对分布在偏远山村及城乡结合部的几百家小作坊划片定责监管,组织巡查,保证巡查质量和巡查次数到位,难度极大。还比如因检测手段缺乏,我县生产的白酒在县内无法检测,需送宜昌检验,既不方便,时效性也差,还增加了企业和监管成本,给白酒质量安全监管造成极大的被动。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相互之间缺乏联动,没有真正形成合力,造成监管不到位,对制假售假者打击不力。目前,有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卫生、商务等多个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管一段,从理论上讲责任是明晰的,但实际上存在很多弊端,要么监管缺位,要么职能交叉,各部门之间缺乏联动、各自为政、信息不畅,没有真正形成合力,造成监管不到位,对制假售假者打击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