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快节能降耗的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能耗指标和能源利用状况公告制度。定期公布万元gdp能耗和万元gdp能耗降低率,万元gdp电力消费量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等四项指标。及时发布产业用能、节能技术及相关信息。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优化用电方式,合理和节约用电。此项工作建议县统计局、县经贸局、县电力工业局、县科技局为责任单位,
6、加强节能降耗技术开发、应用。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加快产业化进程。以企业为主体,加强产学研合作,开发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抓好一批节能型和清洁型示范企业(项目),树立节能降耗典型,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此项工作建议县科技局、县经贸局为责任单位,
7、采取积极的节能降耗激励政策。运用财税、金融和价格等经济手段,引导、鼓励生产者和消费者节约用能。财政要加大对节能降耗工作的支持力度,主要支持节能重点项目、关键技术的推广和产业化、淘汰高耗能落后生产能力、制定能耗标准等。建立和完善峰谷、丰枯电价制度,对已建立能源消耗技术规范的行业,要研究探索超耗加价政策。对于高耗能行业项目(企业),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节能降耗项目的实施,加大对节能降耗项目的融资服务。鼓励担保机构对节能降耗项目进行投资担保。此项工作建议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行、县经贸局为责任单位。
8、加强能源统计体系建设。加快能源统计队伍建设,充实能源统计力量,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加强能源统计制度建设,加快建立能够准确反映能耗水平、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的节能统计体系。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规模以下工业、建筑业和第三产业能耗统计,做好主要产品单位消耗统计,建立并完善数据审核和评估制度。此项工作建议县统计局、县经贸局、乡镇、用能企业为责任单位。
(二)切实落实污染减排责任制,确保完成减排指标任务
1、严格环境准入,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新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环境准入制度,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持“先评价、后建设”原则,确保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积极扶持技术先进、无污染、少污染的清洁生产工艺和高科技项目,坚决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选址不合理的污染项目。此项工作建议县环保局为责任单位。
2、加快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为化学耗氧量减排奠定基础。县城污水处理工程是减少化学耗氧量排放的主要途径,依照县城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规模,一期工程日处理能力为2万吨生活污水,建成投入使用后,按照日处理1.2万吨生活污水,进水浓度450mg/l,排放标准60mg/l计算,运行1月即可削减化学耗氧量近140吨。因此,业主和施工单位要克服困难,加快进度,争取早日建成投入运行。同时,加快上马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首期工程日处理污水1.5万吨,前期工作要加快进度,争取XX年动工兴建。此项工作建议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建设局、县经贸局、县环保局为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