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是广大人民群众处理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交通肇事等涉及自身合法权益的事情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司法鉴定的公信力直接关系到司法审判的公平、公正,进而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和信念。
近年来,随着社会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司法鉴定行业也不断的发展壮大。行业的发展对行业管理的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新的形势下,按照新任务的要求,创新思路,加强指导,科学运作,规范管理,促进行业的健康、良性、协调发展,是司法鉴定管理部门要着重研究的课题。
最近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切地体会到,科学发展观的要义、核心、要求、方法在指导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上有着深远的意义,有以指导工作实践,必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司法鉴定管理处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的整体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梳理总结了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查找到影响和制约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决心以科学的态度去认真加以解决,使司法鉴定行业在规范的管理下、在科学的指导下,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
一、我市司法鉴定机构及管理的现状
1、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的基本情况。目前,我市共有19类家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215名。其中,法医类4家;司法会计类6家;工程造价类2家;房屋安全管理类鉴定2家;土地估价1家;交通事故司法鉴定1家;综合类1家,即市科学技术咨询总公司司法鉴定中心,其鉴定业务有6类:即机械电子、农业技术、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及文书司法鉴定。
2、目前司法鉴定管理办公室履行的工作职能有:司法鉴定人行业准入的初审和申报,司法鉴定机构设立和变更登记的初审和申报,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的初审和呈报;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诚信档案;对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的执业行为进行调查,并向省厅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司法鉴定统计、总结和报告、协助省厅组织司法鉴定人参加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3、近年来完善的相关制度:在工作中相继完善制定了《司法鉴定诚信管理制度》、《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制度》、《工作信息上报制度》、《信访和投诉受理制度》、《机构设立初审程序规则》等九项规章制度,为贯彻《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要求,起草了《司法鉴定委托协议书参考内容式样》和《司法鉴定告知回避单参考式样》,建立了司法鉴定网上办公系统;按照省厅的要求,统一了司法鉴定印章。
我市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目前正有序开展,但由于司法鉴定是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所以,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的管理,还存在着和公检法机关以及鉴定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种种"剪不断、理还乱"的矛盾,使统一规范管理的工作目标还面临着很多困难和阻力。同时司法鉴定机构的行业特殊性,也使在自身管理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影响了司法行政机关对其的规范管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多头管理的问题仍然无法有效解决。司法鉴定多头管理是引发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原因,因此《决定》确立了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但从实际情况看,多头管理、重复管理仍然存在。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决定》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建立了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等"三大类"国家名册,并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公开。与此同时,公安、检察、法院又分别根据各自系统内有关规定,建立起系统内的鉴定管理体系和鉴定组织体系。除此之外,除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类专业鉴定机构外,还有由相关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推荐的其他类别的专业机构和专家名册等。这些鉴定管理体系和鉴定组织体系之间的衔接和规范还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