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工会调研报告4篇

时间:2023-07-06 22:47:56 作者:会员上传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首钢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打造“三个首钢”,提升综合竞争力中的作用,结合北京钢铁主流程停产,机构整合及深化改革、完善管理工作,开展了对工会组织建设情况的调研,情况如下。

  一、工会组织建设的基本情况

  据统计,截止到XX年末,北京及迁秦地区有职工60840名职工,有工会会员59927名。子公司及厂级以上基层工会133家(总公司工会直管的有42家),工会分会762个,工会小组4647个。有工会干部158名。其中,专职工会干部115名,兼职工会干部43名。35岁以下的有9名,占5.7%;36至50岁的有70名,占44.3%;50岁以上的有79名,占50%。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的有96名,占60.8%;大专文化的有53名,占33.5%;高中、中专及以下文化的有9名,5.7%。具有高级职称的有41名,占25.9%;中级职称的有40名,占25.3%;初级职称的有23名,14.6%。

  近年来,首钢工会系统认真贯彻全国总工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把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工会组织建设不断得到加强。

  一是积极吸收职工入会,工会会员队伍不断壮大。截至XX年底,北京及迁秦地区工会会员已达到59927名,占职工总数的98.5%。二是工会组建工作不断推进。随着“一业多地”建设的展开,迁钢、首秦、顺义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相继投产,本着先组建后规范原则,这些单位先后建立了工会组织,开展工会工作。三是坚持民主选举工会主席。据统计,仅XX年全公司有11位工会主席、副主席,由于工作需要在任期未满的情况下岗位发生变动,有关工会都能够依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规定,通过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进行补选,保证了工会组织健全。四是建立健全工会工作制度。先后建立了《首钢工会工作职责》《首钢工会办公会基本职责及议事制度》《首钢工会信访工作制度》《首钢工会信息工作细则》等,这些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使工会组织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落到实处。五是落实工会职能,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围绕北京钢铁主流程停产人员分流安置,工会担当职工利益诉求的“第一知情人,第一反映者”,为首钢全面完成搬迁调整和停产职工分流安置提供了有力支持。围绕企业经营生产目标任务,发挥职工主力军作用,开展“实现两个一百目标,全面提升竞争能力”劳动竞赛;推动职工创新工作室建设,为职工搭建经济技术创新实践平台;开展创最佳等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围绕提升民主管理水平,发挥职工代表作用,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夯实厂务公开工作,组织职工代表开展民主监督。围绕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发挥劳模先进榜样作用,开展劳模评选、职业技能竞赛、职工之家建设。围绕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发挥职工权益保障作用,扎实开展送温暖工程建设,开展帮困救助、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职工互助保险及安康杯竞赛工作。围绕首钢大家庭文化建设,发挥文体活动聚合力作用组织开展了第十届职工艺术节活动,组队参加全国冶金行业歌手赛等文化体育活动交流等,为推进首钢集团和谐“大家庭”文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工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通过调查,发现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在以下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有的单位工会未能按时换届。《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定。任期届满,应当如期召开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者延期举行。据初步调查,总公司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当届工会任期为5年以内的有矿业公司工会、首自信公司工会、首建集团公司工会等极少部分单位,大部分单位当届工会任期已满。另外,随着首钢实施搬迁调整,分流安置工作,一些单位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变动较大,未能及时进行补选。

  二是有的单位工会组织不够健全。《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或者工会主席一人,主持基层工会工作。近年来,随着新组建单位的增多,一些单位未能按照全总“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组织”的要求组建工会。如:京西重工、一些改制企业所属基层单位及一些子公司各作业部等。除此,在工会主席产生的环节上也不够规范,将没有经过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工会负责人直接任命为工会主席。如:铁区、轧区留守处、动力厂。另外,还有些党委书记兼任工会主席的单位,未能按规定配备专职工会副主席。如;维检中心、实业公司、铁合金厂等。

  三是有的单位将工会并入其他部门合署办公。《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明确指出,党组织应当支持工会按照法律和章程,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得把工会的机构撤销、合并或归属于其他工作部门。XX年1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通知要求,要坚决纠正撤销工会组织、合并工会工作机构的错误行为。目前,首钢有的单位工会仍然与党的部门或其他部门合署办公,划归党群工作部或其他部门管理。

  四是有的单位工会干部配备与当前工会所承担的任务不适应。《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规定,基层工会要向职工进行思想和理想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教育;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职工民主管理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评选宣传先进;维护职工的学习权利;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活动,搞好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参与调处劳动争议;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参加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发展会员等九项基本任务。在工会干部的配备方面规定:工会专职工作人员一般按不低于企业职工人数的千分之三配备,具体人数由上级工会、企业工会与企业行政协商确定。目前,首钢有的子公司工会副主席与专职干部为2人(首自信公司、国际工程公司),有的仅为1名工会专职干部(中首公司、实业公司等),使工会工作受到影响。

  工会工作存在以上薄弱环节的原因,认为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有些领导对工会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进行企业机构改革、改制过程中,一些领导和部门对工会的认识还未从过去的所谓“工会工会吃饱就睡,睡醒了收会费”的偏见中解脱出来,为了降低成本对工会的编制能压就压,能挤就挤,虽然《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已作出“工会专职工作人员一般按不低于企业职工人数的千分之三配备”的规定,但仍不能从适应新时期工会的地位和任务的角度去考量,并出现工会与其它部门合署办公的局面。

  二是系统对基层工会的指导不到位。在思想认识上,对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在工作部署上,未能把全面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与落实工会重点工作有机的结合;在工作的指导上,未能结合企业机构变化与基层工会组织形式变化的实际,探索研究新的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在制度制定上,缺乏创新精神和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有效措施。

  三是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和对职工的吸引力还不够强。基层工会发挥作用不够明显,工会会员的权力没有完全落实,会员对工会组织的信任感和依赖度还不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工会合法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够,影响了工会组织在职工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

  四是工会干部能力未被认知,工作的主动性、能动性受到影响。从上到下工会干部与组织宣传干部相比较,工会干部职务晋升的几率似乎为零,工会干部的奖金也为三类科室三类员,极大地挫伤了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对工会的组织建设构成了消极的影响。

  三、解决工会组织建设薄弱环节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工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为应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做起,切实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发挥工会职能作用,增强工会组织的活力。

  一是健全完善工会组织体系。《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意见》提出,要做好工会的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至XX年全市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应基本建立起独立的基层工会。结合首钢发展的新形势,做到“三个抓好”。即:抓好新建单位的工会组建工作。凡经总公司党委批准并已建立党委的单位,总公司工会都要积极督促其依法进行工会的组建工作,选配好工会主席和工会领导班子,协调工会的机构设置,并适时派出人员协助、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工会的组建工作。抓好基层工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和《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实行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的意见》要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结合首钢北京地区钢铁主流程停产整合及部分单位工会委员会成员变动的实际,依据全总、市总有关规定督促指导基层工会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以使基层工会组织健全,更好的组织和带领职工在首钢的各项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抓好“职工之家”建设。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是企业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履行工会职能,推动工会整体工作的重要手段。坚持以建设职工之家为主要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全总、市总关于建家工作文件,不断创新建家思路,扩大建家工作领域,提升建家工作水平,使建家工作贴近生产、贴近实际、贴近班组、贴近职工,切实把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职工之家。

  二是健全完善工会的工作机制。针对目前各级工会人员少、任务重、难度大的客观实际,建立和完善各种工作机制,以保证工会重点工作落到实处。要健全和完善民主管理机制,不断丰富和充实职代会内容,创新职代会组织形式,探索实现民主管理的途径和方式。要健全和完善职工经济权益保障机制,通过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加强对集体合同的履约监督,依法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要健全和完善工会与行政联系与沟通机制,进一步畅通工会与行政的沟通渠道,及时反映职工的意见建议。要健全和完善调查研究机制,深入基层和职工群众,让工会的工作始终贴近实际、贴近职工,具有时代特色与活力。健全和完善工会工作评判机制,让职工群众评说工会工作,以职工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工会工作好坏的根本标准,推动工会组织建设上台阶。

  三是创新工会工作方法。工会工作要“求变”。结合当前首钢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打造“三个首钢”,提升综合竞争力寻求最佳结合点,开展有工会特色的工作。工会工作要“做专”。当前,企业工会工作的内容和领域不断扩展和延伸,要完成这些繁重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加快工会干部队伍专业化进程,更好地把握工作的主动性,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工会工作要“依法”。工会要承担起维护客观上处于弱势地位的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必须运用法律武器,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维权。工会工作要“干实”。工会工作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牵牛鼻子”、抓关键点,集中人力、财力和时间,全力以赴,以达到最佳效果,干党政所需、职工所求、工会所能的实事。

  四是不断提高工会干部自身素质。面对工会职能拓展、任务加重、难度加大的客观现实,工会干部必须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解放思想,改变过去形成的封闭、保守的思维方式,培养开放、创新、务实的思维方式,用市场经济的竞争观念、效益观念、法制观念、信息观念、人才观念和权利义务观念取代不合时宜的旧观念。要勇于开拓创新,用创新的思维去解决问题,完成任务,把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当作事业去追求。要熟悉和运用法律法规,做到言行依法合规,善于运用法律观点分析问题、指导工作。在参与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时,能够及时、准确、科学合理地提出法律依据。

  五是坚持深入职工调查研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要履行好这一职责工会就必须深入了解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关心其疾苦。要认真调查了解不同职工群体的实际情况,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生活情况以及迫切需求,既要从宏观上把握职工群体的变化趋势,又要从微观上关注职工个体的具体状况;既要关心职工不同的经济利益,又要关心职工共同的政治权利,用多样化的工作方式贴近不同职工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更好的发挥工会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应有的作用。

总工会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状况薪资调研报告

  总工会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状况调研组

  近几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和改革的日益深化,城镇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总体上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职工生活水平也有了显著提高。但由于体制、机制、法制和配套制度的不完善,以工资收入分配为核心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日见突出。

  为了准确把握我省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总体状况,弄清存在的问题和症结,推动建立科学的工资调控机制和企业内部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维护职工收入分配权益,省总工会于XX年7-9月份,对近三年多来我省城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情况进行了调查。

  调查选取沈阳等6个市的9个行业及沈阳铁路局、辽河油田等2个产业,共140户企业、1400名职工为样本,以抽样问卷和填写调查表为主,同时听取劳动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全面介绍和各市各产业工 会的汇报,分别召开部分企业经营者、劳动工资负责人座谈会、企业工会主席座谈会、企业一线职工座谈会,以及对部分一线职工进行个案访谈和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考察等,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对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问题进行了综合分析。

  现将调查研究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全省来看,经过多年努力,以“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为主要内容的新型企业工资分配和调控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虽然这种新机制还相当不完善,但从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决定机制状况、企业现行分配模式及特点、政府对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情况来看,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机制建设,正朝着适应市场经济的积极的方面迈进,主流是好的。

  1、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决定机制状况。调查表明,随着改革改制的推进,我省企业自主决定工资分配的权力逐步落实,过去那种大锅饭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和思维观念正在逐步退出,企业根据社会平均工资和企业经济效益自主决定工资水平的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对企业调整工资水平发挥了主导作用。职工民主参与工资分配,在企业决定工资分配中,也有了较多的思想基础。

  调查显示,因企业效益增长而提高工资的占54.8%,有61.7%的企业在招聘职工确定工资或调整职工工资时参照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企业决定工资分配时,31.1%的企业认为“经营方应当听取了工会或职工代表意见后决定”,59.7%的企业表示“应当由企业经营方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决定”,两项之和是90.8%。有54.8%的企业认为职工参与企业分配最有效的方式是“职工代表大会”,23.8%的企业认为是“集体协商”,两项之和是78.6%。

  另外问卷还显示,75%的企业在因各种原因需要降低职工工资时,遵循了“经营方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决定”的程序。从不同所有制企业看,职工民主参与工资分配的方式不同。国有、集体企业工资调整方案一般都由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施行;部分私营企业和其他类型的企业通过建立职代会制度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在工资分配上发挥了一定作用。统计表明,83.3%的职工认为,工资集体协商在企业工资分配中“作用很大”或“有一定作用”。

  2、企业现行分配模式及特点。绝大多数企业改革工资分配制度,实行了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模式和以岗位工资为主、一岗一薪、岗变薪变的工资分配制度,少数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实行了工效挂钩、依据“两低于”原则自主决定工资总额的办法,约占总数三分之一的企业实行了经营者年薪制。在各类企业中,最基本的工资支付形式是计时工资,以计时形式领取工资的职工占90.9%,以计件形式领取工资的占9.1%。

  问卷统计,在8小时之内能够完成规定劳动定额的职工占88.8%。企业现行工资分配制度突出了技能、管理等生产要素的工资薪酬占有份额,收入分配明显向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倾斜,职工各个不同群体收入分配全面拉开了差距和档次。调查显示,企业涨工资优先考虑技术工人和技术干部的,占调查企业的57.2%。这种以技术和管理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岗位工资分配制度,对促进职工学技术学管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起到了明显的激励作用。

  3、政府对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情况。各级政府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管理企业工资分配的办法和措施,初步形成了一套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目标要求,有利于在工资分配中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引导作用的工作体系,建立了以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 手册和最低工资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工资指导和调控制度。大连、丹东两市还开展了企业人工成本信息试点。这些制度在指导企业进行工资分配中程度不同地发挥了一定作用。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控作用比较明显。职工问卷显示, 93.3%的职工,其工资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9.2%的职工工资没有过“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企业问卷显示,在企业因经济效益下降或资金困难不能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时,有88.5%的企业回答能保证职工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存在问题

  调查表明,我省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还处于探索过程和初始阶段,尚未完全步入依法运行和科学操作的正轨。因此,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仍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相当数量的一线职工收入偏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企业间职工工资收入差距大、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存在诸多不合理现象、拖欠职工工资问题比较普遍、保险费缴纳很不到位。

  1、相当数量的一线职工收入偏低,工资增长缓慢。从调查情况看,企业一线职工工资水平总体上仍然偏低。问卷统计,职工认为企业分配中存在主要问题是“工资水平低”的,占17.3%,“工资增长缓慢”的,占33.5%,“工资长期不增长”的,占10.3%。

  工资收入低和增长缓慢具体反映在五个方面:

  一是从职工工资与最低工资标准比较看,调查数据显示,工资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元以下)”、“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100元)”的职工总数占43.7%,而“大大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00元以上)”的只占56%(见表1)。 表1:职工工资与最低工资标准比较 人数 百分比 累积百分比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80 6.6 6.6 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元以下) 234 19.2 25.8 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100元) 217 17.8 43.7 大大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00元以上) 685 56.3 100

  二是从职工工资收入增长频率看,问卷统计,XX年以来,收入明显增加的仅占53.2%。3年来工资一次没涨过的占38.5%,仅涨过一次的占30.6%,两项合计占69.1%。而企业经济效益与3年前相比没有变化和下降的占40.4%,说明相当一些企业效益好但并未给职工增加工资。

  三是从职工工资增长幅度看,虽然在总体上职工工资增资总额和平均工资水平都比较高,但一线职工增资幅度并不高,一次涨工资在10几元至几十元的不在少数。

  四是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掩盖了部分岗位和离岗职工收入偏低的事实。

  据调查,企业辅助生产工人、服务人员、销售人员,是收入最低的一个群体,占职工总数23.2%。按XX年4月份工资测算,销售人员平均工资收入是所有人员平均工资收入的87.7%,辅助生产工人平均工资收入是所有人员平均工资收入的83.2%,服务人员平均工资收入只相当于所有人员平均工资收入的71.6%,一些职工工资收入甚至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离岗人员与在岗时相比,收入更是大幅度减少。据问卷统计,企业非职工个人原因造成职工暂时离开生产岗位,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标准是,按生活费支付的占27.9%,按最低工资支付的占13.2%,按基本工资支付的占39.7%,分文不发的占4.4%,而按全部工资支付的仅占14.7%。据抚顺市调查,全市比较集中的四个行业离岗职工总数20万人,XX年平均生活费仅为1198元。应当说在岗职工工资的增加,在相当程度上是与部分人员下岗减少工资支付密切相关的。

  五是从职工对个人工资收入的评价和满意度看,认为本人的工资收入水平在所在城市属于“中等偏下”和“低收入”的达50.8%,“中等”、“中等偏上”和“高收入”的,只占45%。职工对自己收入状况“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占54.8%,“不满意”的比例达45.1%(见表2)。 表2:职工对本人收入状况评价 您认为您的收入水平与 3年前比较 您认为自己的收入在所有城市属于哪个档次您对自己目前的收入满意吗 提高了 53.2% 中等以下 50.8% 满意 12.6% 没有变化 30.7% 中等 34.2% 基本满意 42.2% 下降了 16.1% 中等以上 10.8% 不满意 45.1%

  2、地区间、行业间、企业间职工工资收入差距大。XX年职工总收入(税后)按地区分,除了两个产业外,最高的是大连,为17659.93元,最低的是丹东,为9550.38元,两者相差近2倍(见表3),如果将两个产业计算在内,则收入最高的是辽河油田。按行业分,最高的是金融保险业,为22543.17元,最低的是住宿和餐饮业为9989.34元,两者相差2倍多。按企业分,最高的是国有独资企业为18043.56元,最低的是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为9619.74元,两者相差近2倍。

  行业间和企业间工资差距在所调查的6市反映情况类似。如据抚顺市调查,目前该市职工收入最高的行业是信息传输和计算机服务软件业,XX年和XX年职工的年收入分别为26977元和41907元,增长幅度为55.34%。而收入居倒数第一、二位的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职工年收入,XX年和XX年分别为7175元和7985元,两者分别相差3.76倍和5.25倍。信息传输和计算机服务软件业的职工年收入与全市职工XX年和XX年的平均工资12025元和13915元相比,也分别相差2.24倍和3.01倍,而且有逐步扩大的趋势。

  据大连市调查,从行业分布看,XX年,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平均工资最高,达41477元,其次是金融业,为32965元,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居第三位,为27809元,分别高于省平均工资水平12.2%、36.2%和30.8%。而采矿业平均工资最低,仅为9959元,其次是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为13404元。 值得注意的问题是,职工工资收入中还有相当数量的隐形工资无法调查核实,主要反映在某些特殊行业或垄断行业尤其是管理层,其隐形收入部分甚至远远超过显性工资收入,从而形成了更大的收入差距。

  3、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存在诸多不合理现象。

  主要表现:

  一是决定工资分配的随意性比较大。一些企业不是严格依法和依照政策对工资收入分配进行规范操作,而完全由企业老板凭心情,由经营者个人说了算。这类问题,在采矿、医药化工等行业、港澳台资企业和私营企业比较突出。

  二是劳动定额和计件工资单价的计算缺乏依据,存在劳动定额偏高,工资单价标准偏低的问题。

  问卷统计11.2%的职工反映在8小时之内基本不能或完全不能完成劳动定额,每天需要加班2小时至4小时才能完成工作量的占28.8%,需要加班4小时以上的占4.7%。反映计件工资不合理,计件单价偏低的职工占35.8%。抚顺一家化工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取消基础工资,职工反映,一线职工星期天不休息,每月纯收入扣除养老保险只剩800元左右。同市另一家实行计件工资的企业,干活最快的女工一个月工资收入也不过500元到700元。

  三是部分企业收入分配不透明。

  主要反映在金融保险业、私营企业和实行年薪制的企业。特别是某些实行年薪制的企业,领导者的收入被当作秘密和纪律,不得在员工中互相探听或谈论。有的工会主席怕对经营者确定的年薪在职代会上通不过,只得偷偷盖章上报。调查统计,有32.3%的职工对企业经营者及管理层的收入情况“知道一点”,有44%的职工“不知道”职工反映,所谓“知道一点”也是道听途说。

  四是企业内部收入差距过大。

  目前,在企业收入分配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向企业高级管理层倾斜的倾向。高管层与一线普通职工收入的差距越来越大。据大连调查,有些企业为达到年初确定的经营目标,取得经营效益奖励,而不惜以职工工资充利润,从而保证自身的效益年薪或年终奖励,而大部分企业管理干部的工资收入均按经营者收入的一定比例递减,致使经营者年薪的收入越高,经营者和管理干部收入占企业的工资总额份额则越大,剩余由职工可分配的部分则越小。很多职工认为,企业经营者和管理人员收入过高,且考核很难量化,而一线生产工人的收入偏低,且考核严格;企业亏损减薪,经营者和管理人员工资却不减,这种反差使职工感到很不公平。

  五是加班加点工资不兑现。调查反映,相当数量的企业没有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付加班加点工资,有的甚至把加班工资计算入最低工资标准之内。据职工问卷统计,有49%的企业,以各种理由克扣或不兑现职工的加班加点工资,而按法律规定支付的只占51%。调查还显示,有11.5%的企业在经济效益下降或资金周转困难不能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时,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4、拖欠职工工资问题比较普遍。这次调查中涉及的6市和两产业,除了大连和沈阳铁路局职工反映拖欠工资很少外,其他各市反映拖欠工资问题都比较严重。据省总工会调查统计,截止今年6月份,全省企业累计拖欠职工工资总额为63.3亿元,被拖欠职工324万人,上述6市2产业拖欠职工工资总额达25亿元,其中抚顺拖欠总额最多,为10.1亿元。职工问卷统计,有14.2%的职工曾经被拖欠过工资,其中累计拖欠12个月以下的占94.9%,12个月以上的占5.1%,人均被拖欠工资3123.30元,其中辽阳市拖欠人均数量最高,为4483.73元。职工工资被拖欠,有的是因为企业临时困难;有的是企业长期停产、半停产,没有能力给职工开工资;有的是政府拖欠行为;还有的则是企业钻法律政策空子造成的拖欠。

  5、保险费缴纳很不到位。此次调查统计,企业为职工缴纳了一种以上保险的占98.5%,没缴纳任何保险的占1.5%,但是缴纳保险的险种和比例参差不齐,并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依次呈大幅度下降排列。 特别是缴纳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随意性较大。很多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把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看作是企业的一种待遇,一种笼络人心和留住人才的手段,而不是当作企业应尽的义务,致使其参保面十分有限。

  三、原因分析 调查表明,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在认识上存在偏差、法律政策宣传不到位、政府部门监控指导乏力和管理缺位、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不健全、企业内部工资决定机制不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过低和劳动力市场供求矛盾突出是主要原因。

  1、在认识上存在偏差。主要表现,一是对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工资分配是否还需要政府干预存在误区。认为搞市场经济,企业自主决定工资分配,用不着再实行宏观调控。

  二是对职工工资收入与企业经营者决策风险之间不恰当关联。认为企业经营好了,功劳主要归经营者,企业经营状况不好,风险和困难则由职工共担。三是对企业自主决定工资分配的理解存在错误认识。认为自主决定就是企业主说了算,职工没有发言权,只能被动接受。

  2、法律政策宣传不到位。影响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规范运作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对法律政策了解的匮乏。调查发现,一些企业经营者特别是私营企业老板,对职工参与企业工资分配的要求和一些宏观调控政策不了解,因而出现许多盲区;相当一些职工对工资方面的法规政策不清楚,对侵害自身权益的现象表现茫然。据问卷统计,企业对政府宏观控制手段完全了解的只占30.7%,“知道一点”而不完全了解的占56.7%,完全不了解的占12.6%。职工不知道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占33.2%,不知道本人工资是否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占14.9%,不知道法律规定加班工资支付标准的占18.5%不知道是否缴纳了保险的占3.4%。

  3、政府监控指导乏力、管理缺位。

  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工资问题的研究弱化。调查表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如何开展科学的收入分配工作,目前无论从规律的研究上,还是从具体操作环节的研究上,都存在着空白,难以指导企业按照规律办事。

  二是组织体制建设弱化。放开了微观管理,同时也在组织机构上弱化了宏观管理。劳动主管部门工资管理职能淡化,人员减少,有的市甚至撤销了劳动工资专门管理机构,或者将其职能同其它部门合并,导致在管理工作实施上出现薄弱环节。如问卷显示,54.9%的企业反映,上级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没有对企业制定劳动定额实行过指导,对于企业违反劳动法的行为,由于劳动监督体制弱化和人员严重不足,也仅限于举报查纠,工作不能完全到位。

  三是宏观指导配套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和有力。政府对企业工资管理的主要手段,如工资指导线,由于认识的偏差和缺乏行业具体指导性,以及企业实行工效挂钩的分配方式等原因而难以参照;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由于缺少岗位工作条件、行业特点以及信息不准确等原因,相当一些企业不愿参照;另外还有人工成本信息指导由于建立初始不完善和缺乏约束力,执行起来效果也不甚理想。

  四是政府有关部门职能协调存在一些问题。比较突出地反映在劳动工资手册制度的实行上,由于个别部门为了局部利益,不按章办事,使工资手册对工资应有的监管作用难以发挥,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

  4、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不健全。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过程中,法律法规和政策缺位,是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混乱的重要原因。这不仅表现在国家关于企业工资分配基本的法律法规存在空白点,如没有《工资法》、《工资支付条例》等,也表现在已有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措施很不完备。我省在企业工资分配方面的法规政策体系建设也存在着滞后和缺位、不完善的问题。如全省《工资支付办法》至今尚未出台,工资立法更是空白,使得工资收入监管和分配问题难以依法规范。

  5、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不完善。虽然目前企业普遍实行的岗位工资制度总体上有它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缺乏可操作的科学合理的分配政策和严格的考核体系,因此在具体落实上有一定的随意性。调查表明,虽然企业有47.9%的职工认为岗位工资制度很好,但同时有45.5%的职工对实行岗位工资制度的效果评价是“一般化”,说明这项分配制度还需要加以完善。

  另外在企业工资决定机制上,职工民主参与薄弱,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不到位的问题也比较突出。调查反映,由工会代表职工与行政进行的工资协商谈判的机制只在某些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有所进展,大多数企业并没有真正开展起来,尚未开展规范的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占64.8%。一些单位开展了工资协商活动,往往是个别协商、个人协商,事后协商,没有形成一种法定集体协商制度。

  集体合同就工资问题协商的内容也仅限于一般原则性的条款,对推动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没有多大意义。影响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展的原因,有30.9%的企业认为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23.6%的企业认为是“经营方与员工方(工会)地位不平等”,12.7%的企业认为是“缺乏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从企业实行年薪制情况看,职工知情权和参与权落实更差。据调查,80%的企业负责人年薪制方案由主管部门来确定,经过职代会讨论的只占35.7%。

  企业对实行年薪制的反映是,认为企业经营者年薪应与职工工资挂钩的占37.5%,认为应与职工工资保持适当的比例关系的占40.6%,两项合计78.1%,但实行的结果却很不一致。经营者年薪比例过高和不透明,造成职工不够理解,有23.9%的职工表示反对实行年薪制,而明确赞成的只占37.9%。有些企业经营者给自己规定高额年薪,不与企业经营状况和职工收入挂钩,严重损害了职工分配权益。

  6、最低工资标准过低。近年来我省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速度明显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如1996-XX年我省社平工资增长121.3%,而同期我省最低工资标准仅增长33.3%,XX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只接近于职工平均工资的40%左右,位于国际通行标准40%-60%的下限。此次调查中企业对这个问题反映比较突出,据133户企业调查,认为最低工资标准偏低的占66.9%。

  7、劳动力市场供求矛盾突出。劳动力供大于求,是我省劳动力市场的一个突出矛盾。劳动者在求职和就业过程中始终处于一种不利的地位,在很多问题上不得不委曲求全。如签订劳动合同问题,主要取决于老板的态度;还有加班工资问题,一些职工表示,即使知道法律规定,也不敢向老板提出要求,否则就要面临下岗和被辞退的危险。用人权和待遇权基本掌握在企业老板手中。

  四、几点建议: 解决好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尽快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改革相适应的企业分配制度,对于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保护和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建设和谐,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建议,通过加强对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问题的研究和宣传、加快工资立法和执法监督、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和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政策调控、完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管理和对垄断行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监管、切实解决职工工资拖欠问题、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大力推进职工教育和培训等措施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

  1、 加强对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问题的研究和宣传。要组织力量,切实加强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问题的研究。在一些重大问题上,理清思路,制定办法。建议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各有关部门组成研究班子,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深入研究当前企业分配问题,探索规律,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指导和推动企业分配的法制化科学化。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工资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使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各项规定,不留死角地宣传到每一个企业的每个经营者和员工。

  2、 加快工资立法和执法监督。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在积极推动全国人大加快工资立法的同时,从我省实际出发,尽快将工资支付条例纳入人大立法规划。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对工资支付的有关问题做出规定,明确企业职工收入分配的基本原则、总体框架、基本制度、政府宏观调控企业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强化对企业工资分配的约束与管理。特别是要明确规定与最低工资标准相关的法律行为与责任。解决好省劳动厅等部门加强执法检查所必要的人员编制,机构设置,经费预算等问题,并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等社会力量相互配合,定期对工资分配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当前要重点推动解决职工加班加点工资和保险缴纳不到位等问题。

  3、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和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政策调控。

  一是要建立政府协调统筹研究工资分配问题的工作机制。建议政府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定期召集各有关方面,共同研究企业工资分配重点解决的问题,如对劳动定额、连续生产行业的工作时间、特殊行业津贴、补贴以及与企业工资分配密切相关的保险、福利等内容,拿出解决办法和建议。

  二是强化政府部门对企业工资政策的执行协调能力。劳动、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要统一步调。对没有经劳动部门审核工资总额的企业,税务部门不允许企业把工资总额作税前列支,银行不得为谋求商业利益,随意为企业提取工资现金开绿灯。

  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工资指导线与人工成本信息制度。重点是强化对行业工资增长的指导,提高工资指导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推行、建立和完善企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完善相关的社会中介机构职能,为企业科学管理人工成本和劳动定额发挥应有作用。四是利用政策杠杆提高对企业工资正常增长的调控力度。应当逐步明确以下政策:如应加大企业固定工资比重,浮动工资所占全部工资收入的比例不能太高;企业连续赢利3年以上的,必须依据工资指导线为职工增加工资;企业亏损的,原则上不得轻易减发职工工资,如必须减发职工工资,须经职代会讨论同意;对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超过社平工资3倍的,再增加工资原则上不得超过指导线下线;试行企业“工资储备金”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职工工资不因企业经济效益波动而发生大幅波动和拖欠(工资储备金是对企业在连续赢利情况下为防止收入风险而实行的一种将部分利润转为工资储备的制度,工资储备金制度的实行,要经与工会协商,经职工理解,并经职代会通过,同时储备金必须保证专款专用。工资保证金是对企业防止拖欠工资而实行的一种先行工资预付保障制度,实践证明这两种制度都是可行的);要解决好政府对政策性亏损企业的扶持与补偿工作。

  4、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完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当前最主要的任务是,必须加大职工民主参与的力度,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而不仅仅是在观念上理解和认同。建议:一是政府要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增加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强制性。规定所有企业工资分配与增长必须在与职工集体协商基础上进行,使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法必依。二是加快推动以行业协会为代表的统一的企业团体建设。充分履行行业团体作为企业主利益代表者的作用,政府、工会和企业团体三方在源头上推动企业工资协商工作,制定出台各行业的岗位(工种)工资指导标准。有效解决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职工方与企业方权力不对等,职工处于弱势地位的问题。

  5、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管理。要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加快培育经理人市场。解决目前经营者工资由政府决定而与市场机制脱节的状况。二是合理控制经营者的薪酬水平。既要使经营者与一般职工拉开一定收入差距,又不能将收入差距拉得过大。建议实行“两低于”制度,即经营者的年薪增长低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企业效益的增长,使经营者收入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三是经营者年薪收入要公开透明。年薪的水平和各项指标要向职工公开,接受职工监督,年薪制方案应经职代会讨论审议后实施。四是应对企业经营者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逐步进行规范。

  6、加强对垄断行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监管。一是深化体制改革。从体制上打破垄断,形成公平合理的分配关系,改变由于资源优势带来的分配不公。二是完善工资含量包干办法。合理控制收入水平。三是要采取切实措施,将工资外收入纳入工资管理。要使这些行业的工资水平与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保持一个合适的比例,防止差距过大。

  7、切实解决职工工资拖欠问题。要在继续加大力度推动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同时,抓紧治理企业工资拖欠问题。既要解决好陈欠问题,又要坚决防止由于前清后欠而形成的新的工资拖欠。国有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的解决,要与企业改制和偿还并轨职工债务同步进行,根据企业不同情况,采取资产变现,抵押贷款,优惠转让,分期偿还,抵债清欠,资产保全等多种不同措施,分类清欠。 为推动欠薪问题解决,加强预防欠薪的长效机制建设,应建立企业欠薪报告和举报制度并加快推行企业用工诚信等级制度,加大欠薪偿还追缴执法力度。对于长期拖欠职工工资不采取措施而引发重大群体事件的,应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8、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应按照国际惯例和我省实际经济发展与消费水平,适当提高标准,并建立起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增长机制,这对于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改善工资分配不合理的状况,促进劳动者积极性,是十分必要和有益的。

  9、大力推进职工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专业技术水平。企业新型分配制度注重文化技术因素,符合企业发展要求。提高职工的专业技术能力,将成为提高职工收入水平的重要决定因素,也是解决我省劳动力供求矛盾的根本出路。因此,要加大政府统筹和社会力量整合参与职工教育和培训的力度,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保证资金来源,明确各项指标,规范企业培训教育行为,建立和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并加强考核,抓好落实。不断推动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为主导的职工教育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进一步提高职工就业层次,为更好地实现职工收入分配权益,同时也为推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增加不竭动力。

工会职工之家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按照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建设职工之家25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要求,我们在8月份对省财贸系统深入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基本情况。

  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作为工会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自活动开展以来得到了财贸系统各级工会的高度重视和普遍参与,在各级党政的大力支持下,建家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丰富多彩、成效显著。为推进全省财贸系统基层工会工作的规范化、民主化进程,夯实基层工会的工作基础,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活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出以下特点:

  1.高度重视建家工作,把建家作为工会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为了更好地贯彻省总《关于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通知》要求,省财贸工会于XX年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建设职工之家达标活动的通知》,对建家的目的、等级、标准以及步骤和要求提出了具体意见。按照建家活动要服务大局、突出维护、依靠群众、创新发展、党政工齐抓共建的原则和坚持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建家标准,省财贸工会在每年召开的全委会上都要把建家活动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列入对各市、局、公司和直属基层的工会工作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在省财贸工会与有关厅、局、公司的联系会议上,也将深入开展建家活动作为议题之一,与有关单位党政协商,争取他们对这项工作的支持。省财贸系统各级工会组织都把深入开展建家活动作为工会的一项重点工作列入全年总体工作之中,在党政的大力支持下,认真组织实施,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使建家活动在省财贸系统基层单位普遍推开,活动参与面达到90%以上。

  2.结合实际使建家活动落在实处。省财贸工会在建家等级的设置上,结合财贸系统行业多、中小企业多、困难企业多、工作难度大的实际情况,划分了合格职工之家、先进职工之家和模范职工之家逐级递增的等级和不同的考核标准,先进行合格职工之家和先进职工之家的评选,再在先进职工之家的范围内向省总推荐省级模范职工之家。基层工会可根据自己的不同情况进行安排和申报。使基层单位特别是工会工作基础薄弱、建家难度较大的单位有一个循序渐进的建家过程,增加他们开展建家活动的信心和决心,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使建家工作落到实处。各基层工会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建家活动。如商业、粮食、供销、物资等行业的单位,因职工人数少,资金紧张,虽然在硬件投入上存在一定困难,但他们把建家的重点放到软件建设上,在工会组织建设、规范厂务公开职代会制度、为职工办好事实事等作为建家的重点;医药、旅游等单位经济情况稍好的单位,除了抓工会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外,在建家场地、设施上还进行了一些投入,尽量为职工提供一个“家”的形象和氛围;国税系统则把活跃机关职工文化生活作为建家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

  3.严格规范验收程序和标准,确保建家工作质量。在制定建家的考核标准时,将工会的组织建设、民主管理、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经济技术创新、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工会经费缴纳等作为建家的主要内容,进行考核。在达标的验收程序上,主要采取了听取被验收单位党政工领导关于建家工作的汇报,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听取职工代表意见,发放验收测评表、查阅单位基础资料等方式进行,并注重对职工文化活动场地、职工集体宿舍、职工食堂的现场考察等,经过综合考评,最后确定合格职工之家、先进职工之家或模范职工之家获得单位,并进行表彰。

  建家活动开展以来,全省财贸系统共涌现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2个,省级模范职工之家3个,省财贸系统先进职工之家67个。通过建家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活力得到了极大增强,职代会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不断推进,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卓有成效的开展,关心职工生活为职工办好事实事得到职工群众的广泛认可,建家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表现在:

  建家活动使工会组织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得到增强。财贸系统各级工会组织自觉把建家活动放到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中去考虑和把握。把上级工会对建家活动的要求与企业的中心工作紧密的结合起来,开展了不同内容和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充分体现了建家活动服务经济建设中心的理念,使建家活动的开展始终得到党政的重视和支持,得到了广大职工的积极参与,为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建家活动推动了工会维权机制建设。以厂务公开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得到巩固和加强,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渠道更加通畅,参与民主管理的权益得到落实;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得到进一步普及,合同履约率稳步上升;劳动争议仲裁组织不断建立健全,劳动纠纷得到及时调处;以送温暖、金秋爱心助学等活动为载体的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形成制度化、经常化,工会组织为职工办好事实事得到了职工的普遍认可。

  建家活动带动了工会组织各项活动的开展。在建家活动中,工会发挥群众性组织的优势,根据时代对职工队伍的新要求,广泛开展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主题教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职工文体活动,开展了“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劳模的培养、树立和宣传活动,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等,对促进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建家活动强化了工会自身建设。建家活动促进了基层工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工会干部配备到位,工会及职工活动设施不断得到改善,会员队伍不断壮大,完善了基层工会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活动阵地,使工会组织更加群众化和规范化,工会工作更具有生机和活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家活动虽然在省财贸系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对建设职工之家的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党政领导认为企业经济效益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必须全力抓经济建设。建不建家是工会组织自己的事,所以支持的力度还不够大,建家成了工会的独角戏。

  2.部分单位存在建家畏难情绪。一些单位特别是困难企业,由于资金有限,在职工之家的场地、设施等硬件上没有条件更新或配备,感到难以达到建家的要求,对建家工作情绪不高干劲不大。

  3.对基层建家活动在指导上还不够深入。一些系统工会只是按上级工会文件精神,对所属基层提出建家要求。至于这些基层单位在建家活动中有什么困难,需要解决什么问题却不甚了解,指导不及时不深入。这些不利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们建家活动的深入开展,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几点建议

  1.建家活动要党政工齐抓共建,才能取得成效。在建家活动中,要牢固树立“建家就是建企业、党政工共建一个家”的建家理念。企事业单位要建设职工之家,不仅需要规范工会的工作职责,还需要为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开展文化活动的设施和场所,需要为职工办好事实事等,这些都需要党政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所以凡是建家活动开展好的单位,无一不是党政工齐抓共建的结果。通过长期建家活动的开展,在省财贸系统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运做的工作格局。

  2.建家活动要结合基层实际,才能扎实推进。深入开展建家活动是上级工会对各行业基层单位的普遍要求。如何把普遍要求与财贸系统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是财贸工会在建家活动中面临的首要问题。省财贸系统所属单位包括商业、粮食、供销、医药、旅游等企业单位,也包含有管理局、职业学校等事业单位和税务局等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的性质不同,工会工作的环境和基础不同,开展建家活动的条件各异。我们采取这种建家等级逐级递增的方式开展建家活动,既让建家条件好的单位通过努力尽快进入先进行列,又让建家条件差的单位感到进入建家先进行列并不是高不可攀,可以逐级争取,最终进入模范职工之家的先进行列。只有结合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建家措施,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开展建家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突出行业特色,才能确保建家活动落到实处。

  3.建家活动要常建常新,才能持之以恒。建家活动是工会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要想使活动保持鲜活的生命力,必须根据新的形势变化,不断赋予活动以新的内容和新的形式。在建家指导上,从一般号召向具体指导转变,从一般要求向具体实施规划转变,从一般活动向建立长效机制转变。在建家的标准上,除了按照全总、省总对建家的总体要求确定标准外,还要从当前的大局出发,结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确立新时期本行业的建家标准。在建家形式上,除了传统的检查验收方式外,要不断加大职工建家评家的参与面,要按照全总《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要求,建家工作要自觉接受会员监督和评议,扎扎实实开展好会员评家活动,以党政认可、职工满意作为建家活动是否成功的衡量标准。只有使建家活动常建常新,才能保持建家活动健康持久地开展下去。

基层工会工作调研报告

  当前,随着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信社合作金融组织体系正向商业化转轨前行,组织形式的变化和经营模式的转变,员工思想意识和薪酬机制的随流等带来的多样化,使工会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基层工会要适应形势,发挥作用,理清思路,找准位置,把握方向,突出重点,真抓实干,服务农信社改革发展。

  为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的职能作用,有效地服务信用社稳健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天门市联社工会九月份开展了基层信用社工会工作调研活动。通过开展“听、看、论”,即:听取基层信用社干部职工对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实地查看基层干部职工所要求的可实施服务的基础情况;与基层社干部职工讨论如何开展工会工作,改善职工生活环境,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等方式,了解到基层职工群众经济生活上的担忧、社会福利能否得到保障的担忧及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改善员工生活环境和业余文化生活所需求。笔者认为应从如下几个方面抓好基层工会工作:

  一、贯穿一条主线,全面贯彻服务思想

  基层工会是工会的组织基础和工作落脚点,是把服务思想落实到基层的实践者。为此,一定要把服务思想作为头等任务来抓,在推动创新发展上下功夫,在求真务实上下功夫,肥服务思想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要科学地观察当前新形势的特点给工会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基层工会组织变化和工作规律,抓住规律,迎难而上,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工作内容,拓宽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式。上级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使其在创新中形成新思路,在改革中求得新突破,在发展中拓展新局面,在各项具体工作实践中体现新举措,做到与时俱进抓好服务。

  二、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创建学习型组织体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组织建设形成上紧下松的局面,出现组织建设、服务机制、工作实践、连心工程相离间。上级工会组织要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体系,依照工会法配备专兼职工会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落实工会工作职能职责。在加强组织建设的基础上,创建学习型组织,以基层工会开展实施职工素质工程、知识武装工程、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等活动,深入开展多层次经验交流和理论与实践的研讨活动,在工会系统掀起创建学习型组织的热潮。基层工会组织是全体成员全身心投入并有能力不断学习的组织,它是让全体成员体会到工作中生命意义的组织。通过学习,创造自我,扩大和创造未来能量。创建学习型组织实质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需要从企业管理的角度进行策划,制定规划和目标。把创建学习型组织放到企业党政工作大盘子中来思考,工会是绝对承担不起这个责任的,基层工会在创建学习型组织中只能是处于配角和协助的地位。

  三、把握一个根本任务,为农信社改革发展而奋斗

  基层工会工作在农村合作金融企业,是团结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为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目标而奋斗的直接组织者。在农信社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要把广大职工群众团结和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积极为改革发展服务,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工作大局以及工会工作的全局,以振兴发展信合事业为目标,广泛发动和组织干部职工群众,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创新活动,把广大职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改革可持续发展的奋斗目标上来,聚精会神搞建设,更好地履行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为信合事业同舟共济齐上战车。

  四、依靠广大职工群众,维护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

  基层工会与职工群众紧密相连,保持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是新世纪、新阶段各级工会组织的重要政治任务。工会是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工会基层组织是党密切与职工群众联系的基础,其工作开展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工会桥梁纽带作用的发挥。搞活企事业,搞活工会整个工作,都要抓住依靠职工群众这个主题来开展。要进一步健全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制度,完善社务公开制度,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维护队伍的团结和工会组织的统一。在当前形势下,由于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不完善的市场经济带来一些不平衡的社会矛盾,如何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历史赋予了基层工会组织的时代任务,就应推动“依靠”方针的落实和保持团结统一的推进。充分发挥好基层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基层工会组织就应该用服务关心,以心连心,融化解冻,消除员工与领导干部的矛盾,上下一心谋发展,保持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

  五、凸显一个基本职责,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基层工会根植于职工群众之中,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维护者。当前,职工最大担忧是经济生活上的担忧,社会福利能否得到保障的担忧。为此,基层工会组织要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思想武器,以鲜明的职工代表者和维护者的身份,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基本职责来履行,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原则、敢于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二是要强化维权手段,在职工工资分配、劳动安全、社会保障等方面增大维护的力度,特别是对生活困难职工和困难群体的权益给予有效的维护,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三要实事求是,讲究艺术,善于维护,只要是有利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手段都可以大胆地试、大胆地闯,达到适应维权的需要。

  六、弘扬企业文化,切实为基层职工办实事

  基层工会实践在工会运动的第一线,是“职工之家”的主要创建者,是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的有力推动者。基层工会要充分利用建设职工之家这个开展工作的有效载体,把基层工会工作全面带动起来。更要把建会、建制、建家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动工会运动的发展。作为农村金融机构基层工会,要切合实际,因地制宜,争取政策,创造条件,多办实事。一要加强县(市)级行社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让空坛子装上米,发挥其实质作用。二要加强分、支行(社)工会小组建设,使其在主抓经营、发展业务的基础上抽出时间代负基层工会职责。三要深入第一线调查了解情况,看职工群众在想什么、在干什么,弄清他们的需求是什么?四要根据职工群众的实际需求和急愿,争取解决实际问题。如基层行社职工安身问题、生活问题、业余文化问题、福利待遇等问题。一是建议县市支行和联社相关部门及时解决现有住房的清理和维修问题,尽可能解决新员工的安身问题。二是对有条件的基层行社批拨经费,解决职工食堂和职工之家的问题。三是对有条件的地方集体采购,为第一线职工解决业余文化生活问题,如乒乓球桌、羽毛球等设施问题。四是根据基层需求,完善“五小”建设相关配套,即:生活用具桌椅、电冰箱、微波炉、液化气灶、抽油烟机、热水器、电视机、空调、洗衣机等。让基层工会工作在“新”上求突破,在“深”上求发展,在“实”上求效果,改进作风,真抓实干,务实求效,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效果取信于职工群众。从生活所事抓起、做起,用关心服务有效地将上下干部职工群众的心纽在一起,为全面推进农信社改革可持续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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