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3月,国务院在长沙召开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根据会议精神,5月27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了统一部署,要求各地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阳光工程。XX年2月5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强调要进一步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并与各市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3月13日,全国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电视电话会议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紧接着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要求各地狠抓落实,抓紧组织实施XX年目标责任任务,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解决新就业职工、高校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的过渡性住房问题。
(三)加强规划,完善机制,住房保障工作全面推进。
1.加强住房保障调查,科学编制住房保障规划。
为落实国务院提出的“争取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和棚户区改造问题”的要求,广州、惠州等市积极开展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摸清低收入家庭基本情况,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科学编制规划奠定良好基础。目前,全省所有市(县)都编制了住房保障建设规划(XX-XX年)。同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起草了《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XX-2020年)》,并于6月份征求了全省各地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后公布实施。最近,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正在加紧组织编制XX-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
2.建立健全“四项”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住房保障工作开展。
一是建立目标责任制,强化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从XX年开始,我省层层建立了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目标责任制度。每年年初,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地级以上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省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粤府办〔XX〕24号),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内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订了具体的考核量化评分细则,使考核工作进一步具体化。今年3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组成7个考核小组,对全省各市完成XX年度目标责任任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省政府对各市政府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建立督查工作机制。XX年以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监察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民政厅、物价局等部门,针对各地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部分地区开展多次督查,要求进度慢的城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力促进了各地重视和加强住房保障工作。 三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XX年上半年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各地统计报表的上报情况,对各市每季度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责任任务情况进行一次公布,并报省政府。通过公布各地进展情况,表扬先进和鞭策落后,促进各级政府进一步重视住房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