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进源头治腐。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是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要着眼于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要完善定期学习制度,既要学政治理论,又要学经济、科技、法律、哲学等知识,在学习中围绕自身思想工作实际思考一些问题,以“三个代表”的标准衡量自己的工作,认真查摆自身思想、工作、作风上存在的不足,做到边学边改、学以致用,防止不思进取、思想僵化等不良作风。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要完善公务活动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公务接待、会务庆典、出差出国等具体规定,发扬务实高效、清正廉洁、艰苦奋斗的作风。
(三)狠抓案件查处。查办大案要案是从严治政的重要体现,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监察部门要把主要精力和力量放在第一线,以严惩腐败的坚决态度和实际行动,认真抓好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腐败行为。要支持监察等执纪执法部门的工作,对严重违法违纪者,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依法惩处。对连续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地方和部门,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