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一条龙、一站式、专业化服务,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零障碍、高效率服务。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项目,一律实行“联合审批”。继续对市政府各部门的审批项目逐项清理,对新增加的审批项目,限期进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支出重点向改善民生、招商引资、基础设施等方面倾斜,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实行财力下移,着力解决镇街道财政困难,增强镇街道改善民生、直接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严格财政监管,强化财政项目资金支出及跟踪管理,完善部门预算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进一步深化行政机构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大力推进政府职能、机构和编制设置的科学化、规范化,努力解决政府职能交叉重叠、事权分离、人浮于事的问题。
三、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一)规范行政执法。以实施贯彻《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为重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改进行政执法,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努力解决少数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公、执法扰民等问题。加强行政收费项目清理工作,逐步减少行政收费项目,定期公布调整和取消的项目内容,对涉及群众生活的收费项目增加和标准提高等事项进行听证。大力推行企业缴费明白卡、登记卡、反馈卡制度,实行涉企收费集中管理。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和处罚尺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秉公执法。严格执行涉企检查事先告知制、准入制,力避同一部门多次检查、同一项目重复检查的情况。
(二)加强行政监督。重点加强政府系统内部行政复议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及审计、监察制度建设。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实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市长、分管副市长负责制,妥善解决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问题,提高行政工作的实效性。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对重大决策、重大事件、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事项,除法律有明确要求外,在规定范围内予以公开。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向媒体和公众通报,解释政策,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力量的参与度。
(三)强化行政责任。行政问责制是强化行政监督的有效形式。要进一步强化政府机关问责制,树立责任政府形象。针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等行为,要依法处理,实行严格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对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相应责任,形成责任体系的封闭效益。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备案备查制度和统计分析制度,及时将行政过错处理情况报送同级监察部门备案,要定期向政府报告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情况。
四、坚持从严治政,建设廉洁政府
(一)强化队伍建设。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住下属,是从严治政、提高政府执行力的主要内容,也是树立良好政府形象的基础。凡是有“管人”权力的领导干部,都应该尽到“管住”的责任,对下属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持做到五个绝不,即:所有政府人员绝不能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绝不充当不法人员的保护伞,绝不插手工程招投标,绝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绝不参与赌博。绝不允许任何政府工作人员以权谋私,贪赃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