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建立市和区县两级农地流转信息平台,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全面落实各项农业补贴政策,建立低收入农户增收帮扶机制。346个单位完成乡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新注册合作社1270家。
大力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启动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设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建立了农业再保险机制。批准成立21家小额贷款公司、4家村镇银行。成功争取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消费金融公司;省级投融资平台发行债务融资试点。6家商业银行在中关村设立了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专营机构。技术、林权、版权、粮食交易所挂牌开业,要素市场不断完善。
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成功实施首旅集团、首农集团等六大重组项目,市国资部门直接出资企业减少至46家。完成125户劣势企业退出工作。着力推进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新增7家上市公司。国有资产监管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利润增长59.5%。
(五)下大力气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15条政策,实施大学生村官和社工计划,增设1万多个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教学科研岗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6.4%。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帮扶10.8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0.2万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脱零。建立企业裁员报告制度和调解联动机制,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启动“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192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就医实时结算。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率先实现养老保障制度城乡一体化。实施11项老年优待政策,新增养老床位1.58万张。出台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政策”。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配租廉租房1.9万户,修缮旧城居民房屋2.45万户,完成城镇危房解危1052户,搬迁三区三片棚户区居民8000多户。翻建维修6500户农村特困和优抚家庭住房。新开工和收购政策性住房937.9万平方米,竣工229.5万平方米。
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完成200所小学标准化建设,修缮300所农村中小学教师集体宿舍,启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稳步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改革。出台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意见,引导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制定实施“健康北京人”十年行动规划。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420元,参合率达到95.7%。规范医疗机构管理,启动公费医疗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改革试点,推动医疗便民服务,在49家三级医院实施预约挂号。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文化活动中心、数字电影厅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新建1020个农家书屋,有线数字电视覆盖15个区县、230万户居民家庭。完成第三次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公布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深入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成功举办了15项国际体育赛事。不断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地铁4号线顺利开通,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到228公里、在建里程280.2公里。六环路、京承高速全线贯通,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884公里。优化公交线网和换乘环境,公共交通年客运量达到65.9亿人次,公交出行比例提高到38.9%。认真落实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市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78.1%。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市区生活垃圾年产生量首次下降,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8%。稳步推进北运河水系综合治理,加快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市区、郊区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4%和51%,利用再生水6.5亿立方米。开展生态区县、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活动,建成19处郊野公园,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建设、太行山绿化工程,全市林木绿化率达到52.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5平方米。积极推动城市建设管理方式转变,城市服务管理的数字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六)坚决维护首都和谐稳定。扎实推进社会建设。出台7项加强社会建设的配套政策。创新“两新”组织服务管理模式,组建650个商务楼宇社会工作站。积极发展“枢纽型”社会组织,实行社会组织设立审批“一站式”服务。在600个社区开展规范化建设试点,改善350个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条件。落实征兵新政策,实施拥军优属工程,军政、军民关系进一步巩固,驻京解放军、武警部队官兵在筹办国庆活动等工作中作出了重要贡献。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扎实开展,妇女、儿童、老龄事业健康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坚持做好宗教工作,认真落实惠侨利侨措施。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顺利完成第七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基层民主自治能力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