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中学创办于1978年9月,是一所市属初级中学,现有44个教学班,学生2500多人,教职工138人。学校被授予“浙江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浙江省教育科研百强学校”、“台州市青少年‘讲公德守法纪’读书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台州市文明学校”、“台州市安全文明校园”、“台州市校本教研示范学校”等光荣称号。多年来,我校一直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积极推进新课程实施,落实“精细管理,精致课堂,精到服务”的办学理念的同时,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当着一项重要的工作常抓不懈,认真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全面提升学校的整体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自评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深化理解
语言文字是人们交流思想的工具,普通话是我国的共同语言,在现代化建设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家提出要以学校为基础大力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就是要我们抓好学校这一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主阵地;并且把语言文字工作作为学校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以上认识,我校十分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从组织、制度、人员、经费、活动等各方面加以保证,确立了这项工作在学校应有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我校已有30多年的办学经历,校址又是原来的临海县文庙,具有丰厚的文化底蕴和悠久的文明传承。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就是在进一步提升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语文教学的同时,让学生感受祖国语言文字的独特魅力,领略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推动传统文化和校园文明的传承和建设。
二、严格管理,建章立制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的面广、人多、事杂,必须进行长远考虑,统筹安排。我们的做法是:
1.设立机构。推广和普及普通话,推行规范字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严格管理,才能把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童永圣校长担任组长;设立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办公室,以曹宜杲副校长为负责人。组内成员分工明确,整个语言文字工作开展做到了有组织,有规划,有措施,责任落实。学校还组建了以语文教师为主导的,语文课代表为主体的推普员和文字监督员队伍,定期活动,发挥作用。
2.健全规章。为全面推进我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我校出台了《临海中学语言文字工作若干规定》,《临海中学集体备课条例》,《临海中学教师工作规范》,《学生作业规范》等。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强调普通话是我校的教学语言,所有课程的课堂教学均要使用普通话,并将其作为课堂教学考核指标。普通话是我校的工作语言,学校集体活动、会议、公务、接待等均使用普通话。普通话是我校的生活语言,在校内,教师与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家长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流往来均使用普通话。并且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工作,纳入教师教学常规工作,与教职工的业务考核相结合;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录用、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把学生校内使用普通话、使用规范字的程度作为学生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同时也作为评比日常行为规范达标班级的重要条件。
3.形成制度。学校每学期都召开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部署工作重点,提出目标和要求;每学期对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学生作业等校园用语用字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每学年对相关科室年度计划和总结进行语言文字教育专项督查,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落实载体,丰富活动
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就是为了促进学生语言文字能力的发展,与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有机地结合。我们具体的措施有:
1、与教师队伍建设相结合
集体备课和“青蓝工程”是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教师专业素养提高的重要平台。在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过程中,我们充分利用这个平台,通过学习国家有关的语言文字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要求老师树立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在课堂板书、多媒体课件、作业批改等教学活动中使用规范文字。学校不定期通过一些检查予以落实,比如通过听课,检查教师板书用字;与教学常规检查相结合,检查教师教案、听课录、教研笔记用字;检查教师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通过检查,帮助指导教师提高用字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