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十七大党章作了三点重要增补: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加强道德修养。增补这些内容,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有利于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脚踏实地地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十七大党章正是本着这个精神,对党员和党的干部的思想与行动作出了新的规范。
历史证明,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为基础而制定和完善的十七大党章,是充满活力、富有成效的党章。随着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大党章的深入学习贯彻,党章的法规力量必将化为巨大的现实力量,对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党的自身建设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作者:中共中央党校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