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泸县农业发展概况
泸县地处川南,是一个人口超过百万的农业大县。“十一五”期间,泸县按照“工业强县,劳畜富民”的发展方针,坚持以新农村建设为统揽,以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为抓手,以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水平为目标,大力实施以生猪为主体的“一体两翼”战略和以水稻、再生稻为主导的粮食高产创建工作。“十一五”期间,泸县生猪规模养殖比例达52%,生猪出栏132万头,仔猪外销113万头,销量保持全省第一。同时,水稻高产创建活动卓有成效,水稻单产总产、再生稻产量保持全省第一,粮食总产达54.28万吨。
二、理顺关系,借力地方政府主动介入
结合泸县的实际,我局把农业标准化作为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劳畜富民”的发展方针和“两个加快建设,两个积极推进”的发展战略,将工作进行了合理定位,进一步理顺了关系,实现了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三个上升”。即:将农业标准化从部门行为上升为了政府重要工作,将质监从被动实施单位上升为组织牵头部门,将农业标准化从单兵作战上升为整体推进。形成了以政府主导、质监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结构性调整。
(一) 转变角色,主动介入
长期以来,农业标准化工作都是由农业局等部门牵头完成,因技术、人才等方面的缺失,导致质监部门在整个工作的实施过程当中,只扮演了一个“档案管理员”的角色,无法真正介入和主导农业标准化工作。针对这一情况,我局在充分调研、详细论证的基础上,通过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政策、资金的支持,围绕地方特色产业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自以来,我局通过强力推进青花椒、龙眼、生猪、再生稻等成功申报国家和省级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农业标准化体系,修订了相关标准。同时,我局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着力建立“政府塔台、部门唱戏、企业受益”的新模式,先后与畜牧局、农业局、供销社等部门在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工作中开展协调,牵头组织召开项目建设工作会5次,并多次深入相关单位和企业指导,帮促企业制订标准、健全标准体系。
(二)政府主导,质监牵头
随着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不断深入,,泸县政府出台了全县农业标准化工作奖励政策,对省级项目和国家级项目给予3万至5万的奖励。政府的重视,政策的支撑,为质监部门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2011年,泸县政府出台《泸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兴县的工作意见》,将农业标准化工作纳入“十二五”期间的重要工作,之后出台的《泸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则进一步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目标和重点。并形成了以政府主导,质监牵头,农业、林业、畜牧、水务、工商等相关部门和全县19个镇的“大农业标准化工作格局”,从而在全县上下掀起了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热潮。
三、紧密合作,借势地方党委强力推进
质监作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组织牵头部门,要真正介入农业标准化工作,就不仅要向地方政府借力,同时也要向地方党委借势,通过与地方党委的合作,将农业标准化工作纳入全县农村经济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农村经济工作一同安排、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奖惩兑现,共同推进全县农业产业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