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把教育、监督关口前移,促进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执政为民的意识,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严格的约束机制。积极探索监督制度化、广泛化和精细化,通过列席所辖单位有关会议、接受日常工作报告等,掌握所辖单位基本工作情况,形成制度化;通过不定期开展工作巡查等,初步掌握所辖单位工作状态,实现广泛化;通过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发现并解决深层次问题,体现精细化。探索实行驻查公告公示制度和预防性监督方式方法,实行重点项目包案制,对所辖部门的重点项目,实行专人负责、全程跟踪、全过程监督,并形成阶段性和全过程的监督报告。
针对对群众的信访反映和工作巡查等发现的轻微问题,区别不同情况分别进行提醒、函询、谈话。五是建立渐进的创新机制。纪工委、监察分局是新生事物,工作质量的高低、监督效果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进行了创新。试点单位要在功能发挥、工作运行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尝试,要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对新机制、新体制下发挥纪工委监察分局职能作用方式方法的研究;要创新工作机制,延伸监督触角,进一步发挥预防腐败的作用;要创新管理模式,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要求。县纪委、监察局根据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归纳提炼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根据试点示范的调研报告,凝练试点示范的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经验,并通过现场会、观摩会、交流会等形式,适时在全县纪工委、监察分局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