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满足各自经济利益,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合作的原则,达成合约:
一、乙方应具备如下基本前提条件:
(1)乙方对该专案已经完成书面可行性建设方案与商业实施方案;
(2)该项目已经中国政府同意并批准进行建设与经营;
(3)乙方对该项目具备合法、独立的建设权与经营权;
(4)乙方能够独立落实并完成项目投资各项基本实施条件并提供办理的相关手续;
(5)乙方对于向甲方(投资人)就该项目所提供的相关书面档的真实、合法与有效性能够承担法律责任,并有经济实力与甲方共同完成投资合作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成本;
二、在乙方提供相关项目资料后,甲方认为乙方有能力满足上述第一条款的所有内容,则开始执行如下协议条款:
三、甲方与乙方就-----------项目合作,项目投资总额为 亿元人民币,乙方需甲方对该项目投入前期资金 亿元人民币;
四、甲乙双方约定项目合作期为 年;
五、甲乙双方合作,甲方认可对该项目投入现汇为合作条件,乙方认可以自有资产或项目资产(包括项目建设权与经营权、对该项目已投入资产、该项目预期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及经营收益)作为合作条件及投资资本金偿还抵押与向甲方利润分配保障。乙方确认在合作期内自有项目的净收益值为 亿元人民币(甲方认可乙方就该项目提供第三方担保);
六、甲方向乙方项目现汇投入币种为 币,按投入当期汇率兑换人民币,多余兑换金额由甲方即时收回;
七、甲乙双方就专案合作,建成后专案总资产所有权明确归属于乙方所有;
八、甲乙双方合作,乙方可依据众多会计师事务所中可能实际出现的最低收费价格和甲方每次有可能投入的实际合作资金(首次为 万元整)为上限来确认每次最高评估价值,并办理资产评估的相关手续和支付评估费用。乙方专案经营现状需在签约所在地并由具备国际专业水准机构进行评估与审计,经甲方确认后作为投资法律保障,在与乙方办理合作抵押手续之后,即时投入合作资本(有关专业评估与审计机构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如果甲方根据中国境内专业律师机构出具的有关尽职调查报告认为乙方的情况比较特殊,虽然未做评估与审计,但已可根据乙方所提供的相关项目资料和甲方去乙方所在地所进行的前期实地考察,确认乙方具备投资条件,则在乙方能够以现实自有资产或项目资产作为抵押并与甲方办理合作抵押手续之后,甲方应将首批合作资金 万元在 个工作日内以甲乙双方认可的方式投入,余款按乙方根据项目专案建设进度向甲方提出相关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回函确认后分批投入(乙方可以负担甲方去乙方项目所在地办理合作抵押手续过程中所发生的差旅费,或为甲方报销相关差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