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之际,我们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积极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浓厚安全生产氛围,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我郑重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做到以下几点:
1、自觉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井下通风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保证井下通风系统可靠、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
3、保证井下无无风、微风、循环风现象,避免出现瓦斯超限。
4、做好本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5、自觉遵守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落实不打折扣,不抱侥幸心里。
6、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及检修工作,确保井下通风设备台台完好,杜绝失爆现象发生。
7、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为实现企业安全奋斗目标,保证操作零失误、作业零失误、安全零事故,身边无“三违”。
8、积极参加矿各种安全培训、安全学习、安全活动,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持证上岗。
9、落实井下8小时跟班制度,与工人同上同下。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