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用户要求保修服务时,可通过电话、传真等通知本公司售后服务部或指定服务站点,本公司服务人员将于服务站点所在地本省内48 小时,省外72 小时的时限内到达服务现场。
第二十三条 因双方方责任故障直接导致重大后果的,由双方协商其处理办法;协商不成的,提请有关部门仲裁。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如有修改,将按修改后规定执行,恕不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条 本公司接受用户对服务人员、特约维修单位的服务及其它意见的投诉,并将在三日内给予明确答复处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力孚公司售后服务部负责解释和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二00 8年五月3日起生效。
售后服务保修期外服务规定
第一条 收费标准
我公司接到报修电话,上门服务,维修费用按当地市场标准收取。如更换配件,配件价格按公司定价收取;配件无法立即到位的,在到位后我公司售后人员负责更换。如双
方达成协议,售后人员会尽快到达现场,并清用户填写《力孚电动车售后服务记录卡》,工时费按公司规定收取,祥见符录b。
第二条 双方商定维修价格后,售后人员开始维修故障车辆,如需更换配件,售后人员将配件款收到后电话报公司;服务部立即发货,并一同将发票寄至用户。
第三条 外出服务费用计算
总费用=维修工时费 配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