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1(被保证人的父亲):
保证人2(被保证人的母亲):
被保证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年 月 日
保证人为交换学生(即被保证人)的父母;保证人签署本保证书,保证被保证人在项目结束时按期离开美国,如果被保证人不能按期离境,保证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人委托中国对外人才开发咨询公司为其子女张雨田办理参加交流学生项目的相关手续,保证人应按照中国对外人才开发咨询公司的要求提供各项申请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保证人应依本保证书要求,督促被保证人在学习期满后按时离境,如果违反,保证人自愿承担如下保证责任:
1. 被保证人无论以何种原因逾期滞留美国(指本项目结束两周内未归国),保证人均应承担被保证人逾期滞留美国的法律责任;
2. 被保证人无论以何种原因逾期滞留美国,中国对外人才开发咨询公司有权委托美国合法机构寻找并追回被保证人,保证人承担由此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及惩罚性赔偿;
3. 被保证人在项目结束两周内没有归国,保证人应当并行赔偿中国对外人才开发咨询公司人民币十万元整(即扣留保证金)。
保证人姓名: (父) (母)
保证人签名: (父) (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