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不爱春天,不爱那遍野k丽烂漫的色彩?但是,我以为她来得太早,太稚嫩、又太天真,无法面对今后生活的挑战;谁不爱夏天,不爱那炽烈奔放的热情?但是,我认为他工作方法太粗暴简单、不留一丝情面,有时又傲气十足,无法让人们去倾心承受;也许有人会喜爱冬天,喜爱它那极富诗意的雪花,看,晶莹剔透、温柔如水!但是,它,毕竟过于冷酷、无情、单调和漫长,它的怒吼又令人毛骨悚然。所以我最喜欢秋天,尤其是那秋天里的一抹晚霞映西天。
不错,秋天会给我们留下一身抹不去的伤痕,也会露出一丝“我将归去兮”的无奈。但是,他因为曾经奋斗过、贡献过,而显得格外坦然、成熟、丰富和充实,他也有一种事成身退后的满足感。
秋天是对立和统一的集合体。你看秋天:翠绿和金黄相混,汗水和微笑相伴,悲伤和喜悦相染,希望和回忆相连,失落和成功相慰。
秋天不再是年轻无知的代名词,他是成熟和贡献的象征;秋天不再和心高气傲结缘,他是谦和与豁达的同义词;秋天鄙视“冷酷的心”、不屑和单调乏味同伍。秋天蕴涵丰厚而不吝惜、无私奉献后而激流勇退。秋天熟而不老,杂而不乱,热而不烈,凉而不冷。秋天不再以肤浅的艳丽炫耀人,不再以外在的傲气刺激人,不再以冷酷的脸面对待人。
大自然里的秋天是如此,人生的秋天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这就是我喜欢秋天的种种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