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吃牛排。一到必胜客或其它店面,每逢遇到牛排,我是必点的。我会点七分熟的,外加一份蘑菇酱,趁热浇上去。伴随着铁板上的“滋滋”声,香气弥漫,我的魂便会被那牛排勾了去,顾不上热,用刀和叉分成几块,立马插了来吃。
因为心急,嘴皮和舌头经常被烫破,可我没有要改的意思,一如既往,放开淑女形象,刀和叉拿在左手右手也不分,随着性来,大快朵颐,一边还不停叫好。可我心急吃不了热豆腐,那么囫囵吞枣,连肉丝被牙缝卡住了也不知道。
牛排的肉丝紧紧地嵌在牙缝里,用手剔,用舌头顶,都无济于事。摆弄了好一会儿,决定不弄了,继续吃牛排。谁叫这里没有提供牙签的,难道他们吃牛排不会将肉嵌进牙里的?
有些常客,是很精通吃牛排和切牛排的。
常见他们这样做:一端上来牛排,他们揭了一边的纸,将酱汁在牛排上浇一半,立马把牛排翻一面,将汁全部浇上,等待酱汁从上、下两面一起向内渗透。不过一会儿,他们又举起刀和叉,用刀像是在牛排上边轻轻划了几下,牛排就被切成了若干等份,大小差不多,竟没有一根筋是连在一起的!然后,他们一手拿饮料,一手拿叉子,边吃边喝,好不舒服!女人则是等待牛排稍微凉了一点,左手拿叉,右手拿刀,细细地切下来。她们是吃一块再切一块的,手上动作看似温柔却带着一份刚强。她们吃也是极其优雅的。一块牛排,要分好几口吃下去,细嚼慢咽,从不像我————-太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