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读后感(7)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己始末为原形创造的自传体演义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它叙述的是主人翁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间的童年生活。演义从“我”随母亲去投靠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世间”混饭吃完结。外祖父开了家染坊,但跟着家业的逐步没落,他变得吝惜、贪欲、跋扈、残酷,-常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狠心肠盘剥下级的工人。有一次阿列克谢由于染坏了一匹布,竟让他打得昏死往日。幼小的阿廖沙曾经让他用树枝抽得遗失知觉。他还背后放印子钱,以至鼓动帮工去偷东西。两个舅舅也是野蛮、自私的奸商,成天为夺取家当打骂打斗。在这样一个布满着残酷和冤仇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会心到了世间的苦痛和寝陋。
高尔基在着作的本原就写到:“有时连我本人也难于信任,竟会产生那样的事。有非常多工作我特别想回嘴、抵赖,由于在那‘一家子蠢货’的晦暗生活中,残暴的工作太多了。”不过,与此同时,我们也能够看见,在这晦暗的另外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彩的东西在那模糊发光。只要还对光彩充溢期望,那么这一点点微漠的火光就能够被放到无尽大,直至洒到每处暗淡的边际。我想这可能即是高尔基想要表白的另外一个更直接更急迫的中心--议论俄国几世纪以来孕育的小市民风俗,驳斥小市民的下流魂魄,并要让这类下流魂魄消逝。
而我所要说的即是不要对任何不胜的实际遗失决心,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觉到苦痛以至无望,但你想一想,晦暗往日,拂晓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能维持不灭的决心,做一个仁慈、达观、富于痛惜心的人,那么你的光彩定会到来。
对于《童年》1-13章分章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