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了《高效能员工工作法则》之三——《要事第一》,有如醍醐灌顶,受益良多。
事固有轻重缓急之分,然事也有紧迫重要之别。常人区分前者则了然于胸,区别后者则煞耐思量乃至迷惘——事前有谋有断、心中有数,临事渗漏走作、遂失初心,事后每为弥近似而大乱真。缘何抉择紧迫重要之事常笼罩人的思维、蒙蔽人的心智?盖未能体悟本书作者之卓见:“做正确的事比正确地做事更重要”。作者依此准则,按先后次序把事情分为四个层次:一是重要且紧迫之事;二是重要而不紧迫之事;三是紧迫而不重要之事;四是不紧迫且不重要之事。此分类法,以简御繁,将繁难之事梳理得脉络分明,眉目清爽,应用起来也至为便利。
人生在世,有似磨坊驴马,盲目环行,研碎无用之岁月为粉屑;浮生哄乱忙碌,无殊群蝇于玻璃瓶中飞动,四飞触突不得出。何也?只是“正确地做事”而非“做正确的事”,以致浪抛心力,虚耗时日。聊拈交际应酬一例明之,我们常招些不三不四之闲人,谈讲不痛不痒之废话,空耗不经不觉之时光,花费不明不白之冤钱。颇足以征世道人心:穷快活,无事忙,人情嫌简不嫌虚。要得大自在,须脱迷网;解网之途,唯作者拈示“要事第一”耳。诸葛亮读书之“观其大略”,陶渊明读书之“不求甚解”,均与作者本旨无独有偶矣;观其同而通之,可征理有常经,事每共势,变不离宗,奇而有法。
在松溪小学四年级(3)班 詹伟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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