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公快六十岁了,我喜欢他。喜欢他那额头上的三条“小溪”,喜欢他那那腊肉皮儿似的皮肤,喜欢他那大摇大摆的西瓜肚皮,更喜欢那“杂草丛生”的秃瓢儿,现在却再也见不到了。
外公最爱的是抽烟喝酒打麻将。记得外公带着我去他同事家串门时,总爱随身携带一小瓶“诗仙太白”。跨入大门,主人已准备好麻将桌和花生米了。外公一人喝得“啧啧”直响,大家都一直默默地等外公出牌。他打麻将可是大家风范。摸到好牌时轻轻把牌按在桌上,慢慢拖回,定睛一看,把麻将转个方向,收入囊中。摸到差牌,瞥一眼就扔入弃牌堆中,无任何思索。外公赢钱或输钱都不卑不亢,一切都那么从容。我惊呆了,好像外公可以预知一切。外公把瓶中残余的一小口递给我喝,我一饮而尽,突然喉咙里像被烧着了,又像被火烫过,酒吐也吐不出来,火烧得脸颊红通通的,像个烂过头的大柿子,直炙到了喉咙里头。我喝得极其顺利,没被呛到,但酒的味道使我感到格外的不舒服,小脸蛋快把鱼尾纹都挤出来了。打麻将的人们却似被酒呛着了,“咯咯咯”地笑个不停,外公还继续调侃我:“还想不想喝嘛!”我的脸更红了,但依旧面不改色,神气地念出动画片台词来:“嘿!你还有点性格哈!”他们又大笑起来。
不知如何应对的我跑进了厕所。一两分钟后,我不卑不亢地出来,玩弄外公的头发,想借此出气。它的头是一个半成型秃瓢,中间的头发都掉光了所以不剪头发,使两边的头发长啊长,搭到中间,本想借此遮盖秃头,但不整齐的反而是头发,只有几撮毛。我把他搭在中间的头发分别往反方向搭,板油似的秃瓢儿就呈现出来,我摸了摸,向冲过万年水的鹅卵石一样光滑,在大白灯泡的映照下外公的头也像大白灯泡。我去远处看了看,那两边的毛歪七扭八,真令人发笑。不过外公专注于打牌,没咋计较,但最后也被我搞得不耐烦了见到我就打我一下,我不知外公打我有多重因为棉裤蛮厚。我闪到一边看,发现外公的发型不仔细看就像个中分,按外公的口气说就是“狗腿子”,我越看越好笑,肚子都笑痛了,打麻将的人一看也笑起来。
我又拿了两根橡皮筋为外公的头发绑上,弄成了小辫子,我高兴的大喊:“公丫头!公丫头!”我乐得透不过气来,外公见我们都乐成这样,站起来看了一下镜子,就一头趴在麻将桌上,哈哈大笑,鼻涕差点儿喷出来了,一会儿外公快忘了,我又喊:“公丫头的小辫子哟!”,又是满堂大笑,我终于了解在地上打滚的快感了。回到家中,我和外公在床上,他只说我让他当了几回“相公”。
时间从手指间里慢慢流走,晃眼我就这么大个了。和外公的玩耍时间不见了,我也不能在做外公的小跟班了。我是多么怀恋小时候和外公发生的事呀!但现在我还是可以向他诉说一切,但他只能听不能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