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中已经到了初夏。但是,他的音容笑貌就像放电影一样挥之不去。我只记得他很爱笑,一笑起来。会露出一口很整齐的白牙。他最大的爱好就是看奥特曼和练习普通话。在记忆的长河中,它是那么亮,那么亮。
在院子里,一个偶然间,我和他结成了好兄弟,经常在茶余饭后谈论奥特曼,模仿奥特曼。他在我面前常常以大哥哥的身份跟我说话,我总是一笑了之,不跟他计较。可有一天,我明白了——他的的确确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哥哥。
那一天,天高云淡,阳光温和地洒满大地。真是个好天气呀!我情不自禁地感叹道。于是换上鞋,下楼去。因为我新买了一套奥特曼的光盘,想找他炫耀一翻。不料他已经在楼下等我了。我一见他,脱口就说:“嘿,兄弟,我买了一套新光盘,那个奥特曼可帅了!”说完我双手交叉,做出了一个发激光的姿势。他眼红了,满脸堆笑地说:“兄弟,借给我看看吧!”“看可以,看完后得完璧归赵,不然的话”,我做出一个怪兽吃人的动作,我俩不约而同的哈哈大笑起来。然后心领神会的伸出小拇指,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变了你就是怪兽。我们又笑了,并且让笑声尽可能的达到了最极限。
风儿也来凑热闹了,它把我们的笑声带到了很远很远……
“他就这样,就这样发激光的”。我做了一个酷酷的姿势。“干啥呢,干啥呢”,一个野孩子一边甩手,一边凶巴巴的过来了。他的动作和模样使我想起了两个字——霸道。野孩子凶神恶煞,两颗黄色的大门牙挣扎着从嘴里蹦出来,很讨厌的样子。他发话了:“我是你们的老大,你们刚才说什么,让我也乐一乐。不然,给我小心!”他攥着脏兮兮的拳头,“小心这个,快说,你们的老大正等着呢!五——四——三——二——一,”见状,我有点怕这个野孩子了,可是他完全无视这个“光杆司令”。“光杆司令”火了,挥着有力的拳头,一步一步的向我逼近。突然,“司令”一个箭步冲上来,一把抓住我的衣领,狞笑着,说:“你——来讲”。他死死的拽着我,吓得我脸色大变。就在这电光石火之间,我的兄弟像一头发怒的小牛,冲向野孩子。俗话说,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光杆司令”见状也惧怕起来。说时迟那时快,他用力抓住“司令”,把他逼到墙边。就这么几下“光杆司令”被摆平了。“以后不准再欺负人!”我在一旁看得热血沸腾,真想立马冲上去,打他个落花流水,哭爹叫娘。但是他阻止了我,对那野孩子厉声喝道:“走,快走!”“司令”连滚带爬狼狈地跑了。我们俩露出了绅士般的笑容,又谈起了奥特曼。唉,这一对难兄难弟。
几个月后,他爸爸因为工作调动,搬走了。我目送着他,看着汽车越来越远,只剩下了滚滚的烟尘。
虽然这件事已过去多年,但我仍记忆犹新。是啊,朋友之间的情谊是永远都抹不掉的。我的耳边仿佛又听到了那熟悉的声音,我的脑海中又浮现离别的场景,我们勾着手,轻轻的地说着“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第2篇作文
他,是我从前相识的一位同学。我们从见面起就互为好友,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使我逐渐对他熟悉。
他在那时成绩极好,是班上的尖子生。上课时,总能看到他那炯炯目光,直射黑板,极少会分心,这仅只是因为他不想错过一个知识点,反而要挑战、消化它们。这是旁人无法与其媲美的。课间,对他的印象就会发生天翻地覆的改变,“稚气未脱,俨然就是个孩子,不过他的笑声还是挺魔性的”。他胖的缘故,故而得名“小胖子“。每当我们十分亲切地这样叫他时,他就会摆出一副不高兴的样子,之后便是我们一笑而过。有时我会和小胖子互损,但大多数的结局是以我失败而告终,因为他实在是太会说理了,简直比律师的境界还要高。他也曾被我打败过,但都不以为然,这丝毫不会影响我们的友谊。因此我们深信”生命不止,损友不停“。
他最具闪耀光辉的一点莫过于“助人为乐“了。记得有一次,数学老师突击测验,把我吓得魂飞魄散、六神无主。导致做题时精力不集中,越慌越乱,题目做错,用修正带改得到处都是,更谈不上卷面不整洁了,完全就是一片狼藉,叫人不忍直视。我心烦意乱,可更火上浇油的是最后一道作图题尺不见了,我宛如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可急也没用,要冷静,”心静则神宁“。正当我想解决办法时,小胖子已将他的套尺递到了桌上,真不愧是铁打的友谊!刚刚课间我还把他损得如此之惨,”这次真是太感谢你了!‘大恩大德,没齿难忘’。“他助人为乐并不表现在这一方面,在平常交际中也帮过不少人的忙,因此深受大家的喜爱与赞颂。
他,就是这样的一位男孩,阳光向上、积极乐观、助人为乐、成绩优异……在这其中,我有许多是不能与其媲美的,“我要向你学习,‘小胖子’——赵天阳。“
第3篇作文
我最熟悉的那个人,她漂亮、独立、勤奋、整天都很高兴,同时她也很理解父母。
一张长脸上有一双淡淡的眉毛,眼睛本来就不大,还总是眯成一条缝。有一个胖胖的鼻子和一张会说话的嘴巴。在别人看来那个胖胖的鼻子就是她的缺点。在我心中,她就像一束玫瑰,散发着迷人的芬芳,很讨蝴蝶,蜜蜂的喜欢。她就是这样的女孩。
为什么说她独立呢?在她二年级的时候,妈妈和爸爸就在离家四个路口的一个小区里开了一个饭店,一开始,她中午不回家,上全托,不过后来因为她在托管里被大孩子欺负了,所以,她开始讨厌每天上托管的生活,之后的半个月中有时她的妈妈把饭送到家里。但她觉得妈妈这样又要工作,又要惦记她。实在太辛苦了,就决定不再让妈妈送饭回家。她开始自己买菜、洗菜、做饭。不过,做饭的时候并不是那么顺利。总是做不好,不是咸了就是淡了,了不就是糊了。但在她眼里,自己做的饭,比世界上任何东西都美味。不过有一次,她的爸爸、妈妈在她吃饭的时候回来了,爸爸、妈妈看着锅里的烩饼,颜色一点也不好看,尝了尝,当然一点也不好吃,只是勉强做熟了而已,,就决定让她每天来回坐公交,并把家搬到了那个小区里。
她就这样一天四次来回做了四年的公交。不过,她一点也不觉得这样的日子有多不好过,并且把这一天来回坐公交,当成一种快乐的旅行。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她上初中了,书包比以前重了,科目比以前多了,学的东西比以前深了。作业也比以前多了。她比以前更勤奋,每天早上五点多,天还没亮就起床背课文、读书、整理笔记。不过尽管如此,她的学习成绩也不是很好。
我熟悉的这个人你了解了吗?
,那个人就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