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禹锡的诗,无论短章长篇,大都简洁明快,风情俊爽,极富艺术张力和雄直气势,故有“诗豪”一称。如《秋词》中的“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全诗一反传统的悲秋观,而是极力的赞美秋天,赋予秋一种引导生命的力量,表现出积极乐观的心态以及对自由境界的无限向往之情。而更令人钦佩的是刘禹锡的为人。
刘禹锡性格刚烈,饶有豪猛之气,因屡屡讽刺,抨击政敌,以及为他人仗义执言,写下《元和十年自朗州承召至京戏赠看花诸君子》、《百舌吟》、《聚蚊谣》等诗篇,由此导致一次次政治压迫和打击,但这压抑打击却激起了他更为强烈的愤懑和反抗,且不断的强化着他的诗人气质,还自嘲道“我本山东人,平生多感慨。”
在任监察御史期间,刘禹锡曾经参加了王叔文的“永贞革新”,反对官宦和藩王割据势力,革新失败后被贬至安徽和州县当一名小小的通判。按规定,通判应住三间三厢的房子,但势力的知县见刘禹锡是上面贬下来的“软柿子”,就故意刁难他。安排刘禹锡住在偏僻的地方,但刘禹锡却丝毫不为住房之事所计较,而是写下“面对大江观白帆,身在和州思争辩”,“垂柳青青江水边,人在历阳心在京”来“感谢”和州知县。而这位知县也真是闲得慌,半年的时间内,强迫刘禹锡搬了三次家,且住房面积一次比一次小,最后仅是一间破旧的茅屋。想想这位势利眼的狗官,实在欺人太甚,于是奋笔疾书,写下了超凡脱俗、情趣高雅的《陋室铭》,并请人刻上石碑,立于门前。
这位写诗豪情万丈,做人志洁行廉的就是刘禹锡。